小弟辦公室遭竊,一台T410被竊,請各位留意了…不要買到贓物 Type: 2522Model: D64Serial Number: R81B0Z8Status: in warrantyExpiration date: 2013-05-26
買到贓物是自己的問題,因為你買來路不明的物品,台灣現在筆電的保固大多數都要靠發票,買這種高單價的二手商品時要對方拿出發票來證明,或是對方是公司行號可以開立發票。pig1456781 wrote:為什麼台灣的警察或筆電商為什架設一個資料庫讓消費者可以上網查詢是否為贓物不然很多人會意外買到贓物至少自己去找警察,而不是等警察找上門吧
HIMALAYAS wrote:買到贓物是自己的問題...(恕刪) 那假如是買過保的產品呢??可能有人買個一年之後發票和盒子丟了!!網拍二手大部分都是不具有發票和盒子更何況是用很久的機子大部分的人是有經濟上的考量才會買二手因為不是大家手頭上都那麼寬裕
我相信買新品的一定為了保固會去註冊,就算發票、包裝盒都丟了,也過保固期了,總可以提出註冊時的證明吧!如果是已經過了第二手第三手你要對方提出證明,而對方卻提不出證明,這時你也購買了,那就要去承擔有可能是贓物的風險,這還是自己的問題,所以為什麼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贓物,法律還是判定為收受贓物罪。pig1456781 wrote:那假如是買過保的產品呢??可能有人買個一年之後發票和盒子丟了!!網拍二手大部分都是不具有發票和盒子更何況是用很久的機子大部分的人是有經濟上的考量才會買二手因為不是大家手頭上都那麼寬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