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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ovo 筆電送原廠 竟換低階CPU 螢幕也掉包


其實對岸不少無良商家也是如此
買進幾台可拆機升級的機型並買完美保固
再超低價進一些CPU/RAM/顯卡等等壞件
接著拆機,吹下原零件條碼貼上壞件掉包裝回去後報修,手法高超原廠無法辨認當然只好更換良品給他
換來的照市價賣出,爽賺與壞件的價差
做的過火的,沒幾天壞修一次甚至一次壞幾台要修,原廠才會拉黑名單拒保
CUFOX wrote:
錯了,是因為這樣做只會讓大家覺得lenovo更不負責。

不管是外包廠商還是員工個人行為,
都是代表lenovo的行為,
並不是只有高層指示才有責任。

真的是腦補
法律上責任只到該名員工
"大家覺得" 這是指誰?


竊盜是非告訴乃論,
只要報警就會偵查,
且如果真的是lenovo竊盜,
那應該算是大案了吧?

會偵查但不會起訴
"如果" 真的是lenovo竊盜,也是旁觀者自己想的
實務上要舉證..

實際上外商維修流程是一進一出
故障件繳回原廠掃條碼
最晚隔月報表可以看出換錯料
確實照流程走的公司
偷換料的機率真的非常低
喊竊盜詐欺的 真的是腦補過度了


是廠商態度問題。
廠商連為了自己的錯誤付出代價補償都不願意,
又如何讓消費者相信他不會再犯?

廠商已經提出補償方案
只是事主不願意
雙方喊芭樂拳而已

提出補償,消費者滿意 =>不表示不會再發生換錯料件的事情
提出補償,消費者不滿意 =>不表示會再發生換錯料件的事情
兩者無必然關係
純粹是該單一事件事主奇摩子的問題

聯想或外包公司處份該員工
或是修正維修流程
或是加薪讓員工開心認真的服務,不要分神
才是讓往後工程師不要蓄意或誤換零件的可能解決方案

Apple、Acer、Asus、Lenovo、HP也沒有哪家服務拿到滿分的
總是有消費者發文 "我終身不再買OO牌電腦"
也沒有哪家廠商因此倒閉
說穿了每家廠商都有hater
消費者也只是在爛蘋果中挑一個比較不爛的而已

---------
此外我國相關法令保障大企業的經營
牛肉泡麵外包裝有牛肉、內容物無牛肉,告詐欺?
牛奶鍋沒牛奶有奶粉,告詐欺?
只會自動被降級為 "廣告不實" 罰款結案

又,台灣目前監獄人滿為患
法院案件堆積如山
輕判、緩刑、易科罰金比例很高
這就是現實

tommyrace wrote:
低接換高階消費者會向...(恕刪)


我朋友的S205,買來半年,結果不能動了,保固內送回Lenovo維修中心,原來是AMD的CPU;Lenovo維修站給他換成Intel晶片組,CPU也換成i380U(好像是這顆)的板子,現在還在爽爽的用。

桌電有問題的時候,就拿這台外接1920x1080解析度23吋的螢幕使用。
CUFOX wrote:
竊盜是非告訴乃論,
只要報警就會偵查,
且如果真的是lenovo竊盜,
那應該算是大案了吧?
...(恕刪)


刑事案件是要講究嚴格的證據法則,還要看有沒有犯意或者是無心之過。

報上看過有人買了輛新的機車,某晚騎去逛街在下車後忽然發現車牌不是自己的,趕緊騎回原處。
原來是有輛同款同色的車停在他的旁邊,恰巧鑰匙也通用,但另一台車主發現自己的機車不見立刻報案,警方當然是要移送地檢署,但檢察官一定不起訴,因為沒有犯意是屬於無心之過。甚至另一案件更離譜,偷車去兜風,油快用完了停回原處,結果法官認為不算竊盜,因為他沒有想據為己有,只是借用,油少了是"借車"必然發生的結果,自己去告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本案硬要說 lenovo 竊盜就太過頭了,請問楊太太被竊了什麼?沒有嘛!就算該維修工程師"故意"拿低價的東西去換高價品,最多就是詐欺而已。

楊太太送修的是 x220 這型筆電 CPU 是焊在主機板上,且 i7 版本是客製化特規的,數量不多,普通版本沒有 usb 3.0 這個 i7 頂級版還有usb 3.0 呢! 如果楊太太沒特別告知她這台是i7 頂級版,一般情況就拿一片普通版本的主機板換上,也算合情理,你要說工程師有蓄意詐欺也實在難服眾。
tommyrace wrote:
真的是腦補
法律上責任只到該名員工

就算法律上責任只到該名員工,
但消費者還是會認為公司該為此事負責,
因為不管是外包廠商還是員工個人行為,
都是代表lenovo的行為。

tommyrace wrote:
會偵查但不會起訴

你又知道了? 這才是腦補過度阿。

tommyrace wrote:
"如果" 真的是lenovo竊盜,也是旁觀者自己想的
實務上要舉證..

但現在誰都無法排除lenovo是故意掉包的可能。


tommyrace wrote:
實際上外商維修流程是一進一出
故障件繳回原廠掃條碼
最晚隔月報表可以看出換錯料
確實照流程走的公司
偷換料的機率真的非常低

那怎麼沒聽說有人lenovo筆電被意外降級後自己沒發現,
一個月後再被叫回去"升級"?

tommyrace wrote:
喊竊盜詐欺的 真的是腦補過度了

錯了,
的確有此可能,說不可能的才是腦補過度了。

tommyrace wrote:
提出補償,消費者滿意 =>不表示不會再發生換錯料件的事情
提出補償,消費者不滿意 =>不表示會再發生換錯料件的事情
兩者無必然關係

的確,但賠償付出的成本也代表道歉和回改的誠意。
出這麼大包卻連一台筆電都不願意陪,
這就是lenovo的態度。

tommyrace wrote:
Apple、Acer、Asus、Lenovo、HP也沒有哪家服務拿到滿分的

我不要求服務拿滿分,
但把客戶零件掉包又不好好道歉補償也太誇張了。
luelue666 wrote:
本案硬要說 lenovo 竊盜就太過頭了,請問楊太太被竊了什麼?沒有嘛!

較高價的零件。
luelue666 wrote:
就算該維修工程師"故意"拿低價的東西去換高價品,最多就是詐欺而已。

就算是詐欺一樣是非告訴乃論。
CUFOX wrote:
較高價的零件。

就算是詐欺一樣是非告訴乃論。...(恕刪)


但楊太太得到了較低價的零件。她沒有因此失去功能啊!你也要證明該工程師拿走了楊太太高價的東西占為己有或者東西不歸工程師所有但該維修中心因此獲利而給該工程師獎勵或報酬。

詐欺一樣要證明該工程師施以何種詐術使對方陷於錯誤而交付財物。

這整個事件被解釋成疏忽犯錯是說得過去的。
是這樣嗎?
楊太太電腦沒有因此失去功能,因此不算詐欺或竊盜?這啥道理?
另外,為什麼是楊太太要證明維修中心有人得利甚至有人指使,才能成立罪行?
法律是這樣規定的嗎?

對於使用者來說,他只知道筆電送給「聯想維修中心」
回來有一部分零件不同,而不同的零件是聯想認為比較低階的(有廣告可以證明)

楊太太只需證明受到損失,就可以提告,要證明自己無罪,是聯想的事情
luelue666 wrote:
但楊太太得到了較低價...(恕刪)
應該是不會故意調包,對大型公司,況且直營維修中心.
因多年前,NB換LCD,寄回來後打開,觸控版左右鍵卡住,很明顯卻沒被檢驗到,當時自己再拆裝一次.
當時覺得或許案件多,工程師維修後,直接打包裝箱,無後面再驗證品管這關卡.

前幾個月發生新買 HP PC無法開機,維修3趟,1.Power 2. mainboard 3.cpu 才解決,換完主版後,開機進Windows會有橫條紋,才知現在Intel Cpu 結合顯示卡功能,產生故障.



lenovo台灣維修早已外包,你要告誰?
告了他也跟你說與聯想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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