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Sos wrote:唉~就是我~~~您是在那裡 用一台T420S 做Recover 嗎?(恕刪) 哈哈不是耶我是緊接在您後面找同一個妹妹客服有台T460s螢幕有壓痕去維修那位在recovery的仁兄我也有看到還原要搞好久我都直接借光碟回家去弄
比較好奇的是,樓主要便宜怎不去走8通道?X1 yogo 2nd Oled i7 16G 1T 配備封頂外加三年保才2000鎂, 找代購含運含稅不過7萬多,同樣規格在台灣就要價近10萬, 就算折扣也要9萬.而且台灣的品質也比美規低一些.連對岸內行的用戶都在走8通道了.
doyeshappy wrote:自己不做好功課貨比三家,鑑賞期跟試用期你都分不清差別嗎?...(恕刪) 消費者保護法 第 19 條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後略)什麼鑑賞期、猶豫期、試用期都只是商家的說法而已根據消保法,只要不屬於行政院規範的例外情事,七日內消費者想退貨,商家就必須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