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看到第一篇文章,還覺得女方不理智,因為吵架歸吵架,沒必要動手動腳摔東西,可以機器和女朋友一起換新但看到吵架的源由,只能說,該摔、該摔還有,施主,你確定還要修?還要用IBM?你的女朋友不會每次看到新電腦,就會想到那件事? 就會有衝動想要再摔一次?....
摔東西是不成熟不理性的行為不可取~當然!劈腿的程度只有你最懂也許是她吃醋 或是誤會如果自知理虧讓女友發洩一下是你可以接受的我也覺得"不可取筆電是無辜的!!!不該摔!!另外...感情的事要 "就事論事"找齊兩位(或以上)當事人好好的講清楚今天摔筆電,以後結婚生子難保不會再錯類似的事!(會摔小孩 會點瓦斯自爆)建議你比較喜歡誰趁早做個決定不然你真的會有修不完的3C 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