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認真考慮把 Tp 也列為拒絕往來戶了
傳統 18650 電池的產品和保護機制相對安全
所以除了故障外,不用擔心這些額外的風險
專屬和特規的鋰聚合電池
個人的經驗是
若可明顯的感受到膨脹(或其他異狀)……就可以丟了
最低限度要有能力把那個冬瓜茶拆下來丟掉
因為就算拔下來放在那邊不動,他還是會膨脹下去
差別在感不感受的到,或者明不明顯
若感受原廠較不良的意圖的話
(花錢)請他們拆下來就好,不用裝了
因為誠如你所說的,這不全然是錢的問題
感覺受威脅或危險下使用,心情也不會好
或等自已有餘力的話
再看看有沒有辦法找到相同(甚至更優)的替代品
或產品裝上去……
的確,現在各家做法都會是一樣 或 偏向一樣
很更多手機和部分筆電甚至利用換電池的機會
在被電池爆掉的其他高價零組件上敲一筆
這種內建特規電池的歪風
從本來是較小眾或較特殊領域的3C產品
吹向所有的3C用品
廠商介由用內建電池 綁架 機器和使用者
似乎也漸漸變成常態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ZxDC-whz14
這只是眾多影片中比較「溫和」的示範方式
當開始有膨脹現象產生時 各種風險也隨之上升
沒人敢保證或預估他什麼時侯會真的燃燒或爆炸……
無關乎價錢和功效
電池本來就是耗材
因使用環境和條件不同
而要能自行方便拆裝替換的
而不是被美其名
方便省事的內建電池綁死
被限制機器的使用方式
womiyeh wrote:
因為誠如你所說的,這不全然是錢的問題
感覺受威脅或危險下使用,心情也不會好
謝謝
你說出我的心聲了
我可以接受產品過保無法正常運作(但不危險)
但不願接受產品過保而變成有危險性的東西
保固標準和安全性標準
我認為這兩者不是等號的
我舊筆電的電池即使已經過保爛掉了
但我還是可以放心的繼續使用它
因為我不擔心舊筆電會有安全性方面的問題
womiyeh wrote: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ZxDC-whz14
這只是眾多影片中比較「溫和」的示範方式
當開始有膨脹現象產生時 各種風險也隨之上升
沒人敢保證或預估他什麼時侯會真的燃燒或爆炸……
謝謝你提供的影片
我也來提供一個供有興趣的人看看
hsuing692 wrote:
鋰聚電池膨脹不會有危險,但是電池變形的擠壓,電池有可能短路而起火,擠壓到電腦,電腦變形輕則故障,重則短路起火。
記得電池和電腦都不是設計在變形後還能保證安全的產品。
謝謝你的支持和關於6小時的提醒
我的確擔心電池膨脹受到擠壓後會變得不安全
與其說我爭取的是保固(我明白它已經過保)
不如說我爭取的是原廠應該對產品安全性負起責任
以下這個問題我希望Lenovo能出面回答:
保固期一年,等於安全性也只保證一年
這就是Lenovo現在對產品的設計及品質的標準,是嗎?
由於這台筆電不是我的主力機
所以安全性仍有問題時我會儘量不用它
不會對我造成太大的影響
但如果可以獲得修理,送修前我還是會開機清理資料
(例如工作上的一些機密性文件、電子密鑰之類的)
我是因為它比較輕薄(約1公斤重)
所以購入後較喜歡帶它出門
在此之前我出門都是帶著"小黑"
蝦米爸爸 wrote:
當鋰聚電池膨脹過度時,除了擠壓到其它零件
電池結構本身會不會因為擠壓變形而變得也不安全?
鋁箔軟包有沒有可能在膨脹過程中被割傷或撐裂?
繼續使用時,電池膨脹會有停止點嗎?(不再分解產生氣體)
或者就算不再使用,電池是否有可能會繼續膨脹?
不好意思,因為我知道狼大是專家
所以藉機問了許多問題,好讓我評估看看繼續使用的可能性
如果狼大和Lenovo都認為電池膨脹發生擠壓現象時
電池結構本身仍是保持安全的
(例如電池本身可承受住膨脹和擠壓而不會短路或爆開)
那我就會繼續使用這台電腦,直到不能使用為止
(例如一直使用到其它零件被擠壓損壞)
我以前的筆電,即使電池爛了(只能撐10多分鐘)
但我仍對舊筆電保有安全使用的信心
還是繼續使用它,直到連主板也秀斗
會,因為內壓已經提高,包裝相對會變得脆弱,當繼續提高下去,包裝會被撐破,內部可燃性氣體(主要是聚合材料溶劑分解出的氣體)遇到火花或明火可能就會被引燃導致起火。而當包裝被撐起,電池內卷繞式結構也可能變得鬆散,增加正負極短路碰觸的風險,同時電池性能也會受到影響,除非電池內壓力提高是因為外部因素產生(例如氣壓或是溫度),而非材料分解,這樣才能繼續使用,電池膨脹後最好避免再繼續使用,以免發生導致危險的因素
例如你家的電子鍋,很多廠牌也是保固一年
假設過了一年的保固期,你家繼續使用該電子鍋
然後第二年某天該電子鍋起火燃燒,把你家給燒了
廠商主張:過保的產品本就不保證其安全性
所以起火燃燒事故不可規責於廠商(產品設計、品質管理)
廠商這麼把安全性年限和保固期年限綁在一起的做法,合理嗎?
我相信大家能接受的應該是電子鍋過保後故障、但不危險
而不是擔心過保後該電子鍋在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卻把你家給燒了
過保後,大家仍繼續使用的產品應該不勝枚舉
大的像是房子、汽車..,小的像吹風機、電熱水瓶、電腦..
(註:如果是購買新屋,建商也會有保固期
保固期內有問題,例如牆壁裂縫、漏水..等問題建商會修理)
為什麼大家敢在產品過保後繼續放心使用?
就是因為安全性年限不應該等於保固期年限
對產品的要求(正常使用時)不是一定不能故障
而是即使故障了,也應該不可對人身安全造成危害
所以即使產品過保了,大家還是會放心繼續使用
如果廠商試圖把安全性年限跟保固期年限劃上等號
設計和製造產品時,不再把故障時仍保有安全性當重要考量
各位想想看會有甚麼結果?
你家所有的電器,過了保固期以後,就不可再用
如果繼續使用(且是正常方式使用)
假設有一天你家因為某電器自燃而失火了
廠商卻宣稱過了保固期的產品本就不再負起安全性的責任
所以你家失火算是你運氣不好
不能規責於廠商沒把產品的安全性年限設計的比保固更長久
你能接受廠商這樣的說法嗎?
我在電話中曾詢問Lenovo我是否可繼續安全使用該筆電
Lenovo並沒給我明確答案(或者說答案就是要我依過保方式支付修理費)
但我已經把有關安全性這問題給點出來了
如果Lenovo對產品安全性年限的要求就等於是保固期年限
那就請繼續假裝貴公司沒收到我寄給你們的email
那封email我有提到一個產品不應該過了保固期後就變成危險品這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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