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分享?吐嘈?我的X60!

購入這台X60是四月初,當時考慮眾家輕薄nb,最後入手這台,是著重品質,耐用,服務,但後來卻讓我跌破眼鏡.
五月時,一時興起,將DV連接X60的1394,發現1394竟然是壞的,call 維修專線,IBM服務效率很快,隔天到府取件,3天後送回,免費更換主機板,但我的問題尚未解決,DV+X60,1394還是無效,後來帶著DV親自跑一趟維修中心,現場測試,發現我自己的1394線跟X60不和,要用"較好"的線才OK,可是我的1394線用其它品牌電腦皆可,用X60就不行,關於這點,IBM認為是線材問題,但我認為這應該算是一個bug,只是不承認罷了.
六月初,發現小黑的鎂合金上蓋靠近連接主機那兩個亮亮金屬的部份,竟然裂了一個約0.8mm小縫,call維修專線,IBM服務效率還是很快,隔天到府取件,但這次可不同了.
隔天IBM電話打來,索價3400,並說明外殼不在保固範圍內,但這小黑,我是很小心的照顧,沒有摔過碰撞,但小黑還是裂了,我質疑是產品瑕疵,IBM跟我說會再一次鑑定之後再回電,過了兩天IBM回電答覆,破損原因是銀幕開啟角度過大,大於180度導致外殼破裂,所以還是要收取費用,我無法接受這樣的說法,我不會沒事,拿小黑練瑜枷,但IBM還是堅持收費,並說明X60從未無發生過正常使用,而上蓋破裂的情形.
對於IBM的品質,保固,我抱著存疑的態度,要購買nb的朋友,也請停看聽,慎選一台好電腦,免得受一肚子氣


2007-06-08 23:18 發佈
weihaochun wrote:
購入這台X60是四月...(恕刪)

Thinkpad 機種開發時,應該有對上蓋開閤做耐用度實驗,如果180度平躺導致外殼破裂,真的有點脆弱,該NB就沒防護機制,跟維修中心爭取,$3400不是小數目,至於1394問題免費更換主機板,其實有點吃虧,如原來全新主版是沒壞,線材材質跟粗細有時會跟傳輸速率有影響,建議還是耐心及"堅定"跟維修中心談.祝福你.
那請問樓主,您最後選擇花3400維修嗎?

還是乾脆請Lenovo寄回來不維修了呢?
先謝謝各位回應,和IBM通了多次電話,也一再解釋我從未將銀幕開至180度,更別提大於180度了,只是IBM不採信,仍堅持是消費者開啟銀幕大於180度,屬於人為損壞,連之前所述1394會挑線材的瑕疵,也認為是線的問題,反正就是消費者的問題,而非產品問題,這樣的的處理方式,只保障IBM,而未顧及消費者權益,後來我沒選擇付費修理,只將電腦取回.
我之前一台也是IBM的,就是相信IBM的招牌,才會買了X60,X60空有三年保固,保固還有附加限制條件,以後我再也不會買IBM的產品.
weihaochun wrote:
先謝謝各位回應,和I...(恕刪)

乾脆跟他說,將保固維修的這段故事完完整整不加油添醋地PO在網路上,跟大家分享
weihaochun wrote:
購入這台X60是四月...(恕刪)

我建議將受損部份拍照,請thinkpad維修中心提出人為不保固判斷書面証明單,看看有沒有第三公正單位或要求thinkpad維修中心提供檢測單位判斷,畢竟讓你多付費也要心服口服,再跟lenovo交涉,Lenovo只要推說人為就要付費,有沒有保固或是一年,三年有何差別.thinkpad價值大打折扣,穩定! 耐用! 就不在了..
weihaochun wrote:
先謝謝各位回應,和I...(恕刪)


先說明我立場是中立的

"也一再解釋我從未將銀幕開至180度,更別提大於180度了"

=>這各誰知道呢?
我知道您沒有,但若有人真的這樣做導致人為損害呢?
總不能大家來自由心證吧?
若是有人故意造成,卻跑去維修中心,說這是自己壞的呢?
很遺憾,外觀破裂,的確很難證明"非"人為損壞

"X60空有三年保固,保固還有附加限制條件"

=>是的,從thinkpad誕生以來,他的保固一直都是有限保固,保固條款可上網查詢,只要是人為損壞,別說thinkpad,有其他哪一家廠商在保呢?

我想任何人遇到這問題,都會很ooxx的,目前除了想辦法證明這的確不是人為造成,也沒別的方法啦,加油~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40&t=305228&last=2567009

是跟我同樣的情況嗎?

叫他拍照給總公司鑑定吧,應該會有好結果。
首先也聲明我的立場是中立的。


fengyan0812 wrote:


這各誰知道呢?
我知道您沒有,但若有人真的這樣做導致人為損害呢?
總不能大家來自由心證吧?
若是有人故意造成,卻跑去維修中心,說這是自己壞的呢?
很遺憾,外觀破裂,的確很難證明"非"人為損壞


如果廠商都使用這招來對付消費者,也就是事先推定損壞都是消費者的錯,這樣還保固什麼東西啊?這是消保法的精神嗎?
還是說廠商必須要舉證自己的產品無瑕疵,要是廠商無法舉證的話,就必須要被推定是商品瑕疵呢?
再說,廠商能夠因為「可能有消費者自己弄壞跑來賴皮」而將所有消費者都當作這種樣子來處理嗎?
如果是這樣的廠商,消費者無權批評嗎?
這個消費者堅稱自己從來沒有把他的小黑拿來練瑜珈,而廠商堅稱這是練瑜珈的結果,請問應該認定是誰要負責會比較符合消保法的精神呢?

我想,讀法律的人應該知道我要指的是什麼問題,就是當死無對證的時候應該誰要負舉證責任的問題。應該是廠商還是消費者?


stratos wrote:

乾脆跟他說,將保固維修的這段故事完完整整不加油添醋地PO在網路上,跟大家分享


我也講個自己需要筆電廠商服務的故事,來比較一下到底 Lenovo 這樣的態度是不是恰當的。我只說「是否恰當」,這是讓每個消費者與 Lenovo 自己去想想的問題,沒有對與錯,請不要爭執這個點。

內人是個英國籍但是英法混血的洋妞,因為某些因素母語是法語,習慣上使用法文電腦。
我在國內買給她的第一部筆電,就是 ASUS 的,我跟代理商要求更換法文鍵盤跟法文作業系統,並且表示【我們願意自費更換】,代理商同意了。令我們吃驚的是:更換的時間一共只用了三天,而且【全部免費】。

是的,全部免費更換,由華碩自行吸收成本。

華碩表示,這樣的服務是【他們應該的】,而我們只提供購買發票一張!

我不是華碩的什麼人,老實講自己也沒有非常喜歡華碩的筆電〈可以看我在本版上的以往留言〉,但是說到服務的話,永遠會讓我想到華碩。

如果有廠商可以這樣做,為什麼 Lenovo 要求消費者舉證自己無過失是應該的呢?
外觀的部份,
的確是應該使用者自己該舉證吧,
因為機器是在使用者手上發生外觀破損的問題,
不然怎麼別人用很久都不會破掉?



1394的部份,
線材真的有差,
有某些非原廠的線材甚至會燒壞DV的主機板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