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 CPU風扇壞了,尚在保內,列印Yahoo電子發票並親送所在地附近的維修中心後,並出示後,被告知沒有蓋經銷商的章,不予承認這張發票!
發票無法證明,那以機子本身查詢保固,也己過保,不予維修。
原發票己捐贈,憑電子發票就理應可以證明筆電在保內可維修!
卻在維修保固上受到阻擾!!
請問哪個環節出錯?
1. HP 維修中心 ? (一定要有蓋章證明? )
2. Yahoo 購物中心 ? ( 沒有像P購的電子發票一樣 , 都有蓋章?)
3. 我不該捐贈發票 ?
想問有收過正本發票的大大 , 也是有蓋 店章 證明嗎?
連到Y購的貨品查詢,也只留了出貨 經銷商的 資訊 (建達出貨)。
我該怎麼做才對呢? 找建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