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事情的經過就像你說的,在場的人最清楚
你要怎麼說都是你現在的說法
在我看來你是一直在辯駁,一直到這篇都是!
你第一篇一直否認你沒說過這句"沒有一家店會承認業務說的話"
我回應後,你這篇就承認~"我承認我說沒有一個店家會承認業務私下答應客人的事情 是我失言"
這篇你說你拿名片給我的時候是~~面帶微笑的說:"好啊 這是我的名片 "
我要說,您記性還真的不好!一直忘記自己到底有說過甚麼話!
不過因為您的態度讓我記憶深刻
你說:"好啊!拿去"
並沒有說"這是我的名片"
而且也沒有笑臉!
你也不用再說你笑起來是這種臉或怎樣的話
因為我們一進去你的表情跟後來根本就是明顯的不同!態度的差別我也不想多說!
大家從你回的這句"好啊,拿去"就可以知道態度是好是壞!
還有你說"一開始你沒必要抽空幫我看電腦"
你會說這句話讓我也很訝異!
因為一個好的業務不會講這句話吧?這不是服務業應該做的?怎麼會說沒必要?
難道你們店是賣電腦的業務不在,客人有問題的電腦別的業務就不處理嗎?
我想你們店不可能這樣吧!所以你說這句話的用意何在?
我也不好意思說,因為原先處理的人根本不知道該如何處理,還叫我們"自己在那邊上網使用電腦看會不會當機?"
我想你也發現這不是辦法才會過來處理
但是這是店裡本該有的服務,而不是說"我也沒必要抽空幫你看電腦"
如果其他人可以處理,我倒希望當時是其他人來處理我的電腦
另外,我已經像hp總公司求證過!
(求證的時間就在發此篇文前一分鐘朋友幫我跟hp求證的,請不要說我第一篇都不講)
hp並不是不保證無亮點~"只要五個以上就換!"
這你怎麼沒跟我這樣說明?道歉文禮還一直說hp無保固亮點!
還對當時要檢查亮點的我們兇甚麼?
對於以上的種種,我想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問題在哪
消費者要的是"好的服務態度"
我們也不是不明理
你有你的說辭
但是我只想說,當天的你話並沒有這麼的多!
事後才來解釋這句話含多少句話的意義,還"忘了"原先講過的話!
到底是誰在狡辯我想大家看了都很清楚!
我也不想再多說!
以免說我們很盧
道歉文也不用再寫了
因為我真的沒有感受到您的誠意
只覺得你兩篇都在辯駁
再說下去一點意義都沒有!
若是網路上有很多聲音希望我公告這樣惡質的店家及業務
我會站在同是消費者的立場公告出來!
我是個路人
我也很想買HP的筆電
也曾到過光華號稱專賣"HP"筆電的賣店看過NB
當時也因為是服務人員態度不好 所以後來就沒買了
看完您的文章 不只建議您公佈店家 也建議您向消基會投訴
公佈店家不僅是為了廣大消費者有更多選擇的參考資料, 也可讓店家的負責人認識到員工教育訓練的重要
這也可促使店家負責人正視服務態度的重要性 對店家未來發展也具相當重要的因素
向消基會投訴是為了讓光華商圈的3C業者了解 除了價格因素外 消費者的權益是有公正機關再把關的 請店家自制
消費者不是大爺 消費者也不該是奧客 常常會有光華店家的服務人員上01護航
但是 總不見狀況的改善 不能因為光華 價格便宜 利潤低 工作辛苦 就將情緒帶給客人
或是將專業的服務態度 擱置一旁
這樣只會讓消費者與服務人員越來越對立 最後沒人是贏家
leader1013 wrote:
依大大所言您應該是昨...(恕刪)
先承認我是來聲援的!
這位劉先生我想雖然你口氣沒有很差,但你顛倒是非的功力真的滿強的,明明樓主已經有三個人證可以證明你態度不佳了,你還可以在回文中硬說自己態度沒有不佳且拿名片的態度明明就不好還可以拗成是笑笑的給,我想你真的是當業務的料,黑的講成白的,死的說成活的,了不起!!
你這樣硬是把樓主逼成扮黑臉這招真狠..........服務業做成這樣也不簡單了!
anya691004 wrote:
你哪位啊?少在那裡顛...(恕刪)
這裡是公開的論壇
我並無顛倒是非喔
我不在當場 誰是誰非 我不敢明說 畢竟我看不到案發現場
因為網路只能聽到買賣雙方的單方面說詞
我再猜就算該業務的同事上來表明身分發文
我想也一定有人會說 這是店家串通好的 一個鼻子出氣之類的話
所以何來顛倒是非之說
有人幫樓主
也有人幫業務
這是很正常的 不是嗎
至少我看到聲援樓主的 居然會寫鬼打牆之類的話
這就讓人看了很無言
HP只有LCD有30天無量點保固喔
可以打
筆記型電腦 / 商用電腦 (02) 8722-8000
按“2”進入
售後技術支援
再轉 “7” 週一 ~ 週六
09:00 ~ 21:00 中文 / 英文
(**硬體報修派單截止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五點**)
注意!17:00以後的報修服務將排至隔日,如須緊急報修 請提早在16:30之前來電,以免向隅
這樣就知道HP是否有無亮點保固了
我想訴求的是若是業務澄清事實叫做辯駁
那我會說該業務太笨了 那不如不澄清
該名業務已發文說 無論如何 願意至上十二萬分的歉意
願意為對昨天的事件 道歉 也承認自己或許昨天的發言有所不妥
道歉了2次 被說成狡辯
難道業務或店家都沒有味自己辯駁的機會嗎
消費者講話就是真理
業務就是強詞奪理
這好像有點不對吧
若是對該業務不爽 認為態度不好
建議你打電話到該店家的總公司去客訴 不就得了
若你所言屬實 我相該業務也會被處分 不是嗎
我想沒有公司會為了一名小業務 而損失商譽吧
我並不是一昧反對樓主
只是想講公道話而已 並無其他意思 請勿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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