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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買富士通以及客訴不好的經驗


2662-gt3 wrote:
總之現在談這些都是廢話,可以換早換,買機器時的業務好壞真的滿重要,在台面下亂搞,

如果真的不是買機器人的問題,那就是業務人員的問題,真是有夠~


是阿!!最近和總公司的某位業務談過,他說總公司已全權交給經銷商那位業務處理,不再負責!不過看起來那位業務,連外殼都不肯幫我換新~~自己只好認衰花將近兩千維修換新!!總之一句話,既然都肯花將近五萬元消費此產品,就不會為了區區一點維修費,來否認自己破壞,純粹想爭看看台灣的代理公司以及經銷商的服務態度和理念!!現在,他們為了賺這眼前的幾萬元~~而忽略了銷售本質-服務!!以後也不會推薦朋友買,自己也不會再消費此公司產品(還是繼續玩我的蘋果~~服務和維修保固態度一級棒,或是DELL的完美保固吧。)!!這此討論區,明顯可看出哪些人非常擁護,而哪些人是客觀呈述!!我都非常感謝大家的熱烈討論!!
對不起,樓主,在這邊看完整篇文章之後,我忍不住的想回訊息.
如果當初有詳細檢查外觀.我想應該就不會發生這樣的問題.
但可以看的出來,樓主最後回文有很酸的感覺.
一般來講,再買高價品的時候,任何人都是一定會檢查.
但樓主卻直接的忽略了這件事.

隔天有問題才去回報.
個人認為,如果是外觀所檢查不出來的.而發生問題.
我想這邊任何人都會站在樓主的立場
(像我當初買機車,外觀都沒問題,反而是內部........... 當初也是據理力爭了半天,結果)

外觀上的問題,是很難去斷定責任歸屬的.
尤其是這樣的損壞.
而樓主又無法具體舉證說是誰弄壞的.
所以會產生這樣的維修費用.

只是樓主提出的蘋果的維修與Dell的完美保固,我想在此是不妥的!!
蘋果的維修眾所皆知.你去蘋果的許多地方應該就..........
而DELL或是LEVENO的完美保固,也是需要另外收錢的(剛購買時可以選擇).

所以在這邊舉蘋果與DELL是不恰當的.

當然不敢說富士的維修有多好.(你看板上就知道了)
但我想在這邊,樓主的機器應該已經脫離後續維修的範疇而是在證據說明是誰破壞的問題了!!

如果樓主能提出證明並不是你破壞的.我想應該也可以省去這筆維修費!



話說三到四年前,個人在華碩的經銷商工作.

曾經遇過類似樓主的這個問題.只不能唯一不同的,是他知道是自己破壞造成的.
當被判定人為因素時,客戶只說數句話 : 這就是華碩對客戶的態度嗎 ? 華碩品質,果然XXOO

我想,只要是原廠服務中心,僅能判定是人為損壞或自然損壞;自然損壞自然是免費,人為損壞都需要付費.
我想,同樣的情形發生在其他公司(如DELL,聯想等在沒買完全保的前提下)結果應該都是相同



不過,買電腦時,事前的檢查真的很重要,大家一定要注意唷.
所有的自信與驕傲,均來自於崇本務實的基礎.
erica7412 wrote:



是阿!!最近和...(恕刪)


看了樓主這樣講
我也是忍不住要回文

自己法律上站不住腳(法律問題我前文說得很清楚)
沒辦法證明買來就這樣(瑕疵於交付時即已存在)
然後就開始扯什麼服務啦什麼理念啦
如果你一開始就檢查或驗機 根本不會有這問題
你卻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

這麼明顯的瑕疵交機時完全看不出來!?
還是樓主完全不檢查!?
不要說原廠或代理商不信
連我都不信了!!

我作律師的
遇到這樣的無理取鬧當事人
我連理都不理就會把他轟出去
這種案子我不接!
就好像現在的人
法院判輸 就喊司法不公
法院判贏 就喊正義得以彰顯

套用在樓主身上
原廠給換 就是有服務有理念
不給換 就是濫牌子
反正無論是誰弄壞的 原廠一定要免費換!?

樓主也說
買了五萬元的筆電
不會為了區區兩千元的維修費否認破壞
套用這個邏輯
那麼原廠會願意為了區區兩千元去搞臭自己的品牌嗎?

這是服務業 是服務而不是伺候
對於無理的消費者 就要有所堅持
不然先例一開 以後是不是每位消費者都要比照辦理!?
如果樓主換成功了 那請務必PM給我
因為看看我身邊剛買的P8010
我也把他敲個洞 要原廠給我換新出的限量玫瑰金的外殼
反正我也一樣堅持買來就這樣呀
只不過我驗機時沒看到而已

那我的另一台ASUS右側也破裂了呀
我也覺得我根本沒有撞到呀
只不過我沒辦法證明剛買來就是這樣
但我想ASUS一定要給換
不然就是沒服務沒理念!!
是不是這樣???

也不要說我特別擁護誰
我的桌機是DELL
筆電有FUJITSU ASUS ACER SONY
我對FUJITSU沒有特別的好惡
純粹就事論事而已

我想 不論哪一家
只要你在驗機時發現瑕疵而證明交付時瑕疵即已存在
都會免費幫你維修或換新機!
這跟服務跟理念無關!!!
這裡的關鍵是
交付後買受人帶回家才發現這麼"明顯"的瑕疵
要我為你上法庭 這種話我也說不出口!
說實在目前國內NB 交機都沒有 建立交機時東西的核對 明細,確認完成互相簽字確認,

如果有的話應該不至於發生這樣的問題,也不怕業務員搞鬼,在加上7天內可無條

件換貨應該就會減少糾紛發生。
7天內可無條件換貨的話.....
那我永遠都有新的筆電可以用= =+
所以.....不太可能.....
大大您好
請問一下後續發展怎麼樣了?
可以換了嗎?
您好

erica7412 wrote:
雖然,我和我同學也都認為是人為破壞,
但是,怎麼可以由人為破壞,就認定是消費者破壞!


一般這種商品人為損壞的爭議,並不是去調查誰弄壞的,而是看商品保管責任在哪一方,就由那一方承擔損失,一般商品在成交後,商品的保管責任就立即轉移到消費者身上,在那之後商品有發生任何損失,不管是破裂、失竊、跌價或機能老化,這些損失一概由消費者承擔,除非故障內容屬於廠商的保固範圍,或是自己擁有證據來證明別人有過失造成商品損壞,不然就得不到補償。也就是購買商品的正確程序就是先驗收後付款,若是沒有驗收就付款,事後發現商品有缺陷,對消費者來說就是自己的過失。
如果這台NB完好無缺,經銷商應會給您退(您應該也不會退)
這麼明顯的人損(我相信絕對不是您的錯),只好自認倒楣,商家好不容易才把燙手山芋處理掉,要他們吞回去還真難
或許版上就有此經銷商的人化為各種身份來發言損您一頓
這種東西哪來的?可能是誤收客戶退的人損品,看誰倒楣賣給誰
樓上大大說的極有可能唷

如果這個斷裂的問題,是經銷商本身的燙身山竽,人家確實可能只對商品規格(不開箱,單看箱上所寫的規格),教版大付錢快點走人的方式來做處理.

反正拿走了,就是使用者自己的問題

這種經銷商是很惡劣的,這個事件提醒大家一件事 :

現場交機驗機很重要,千萬不要忽略了這最重要的一環.
特別NB不算是低價品,這個檢查的步驟不能漏掉!!

所有的自信與驕傲,均來自於崇本務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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