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的服務,如果不能在第一時間以消費端的立場去思考,而是一味堅持自己的經驗或認知,廠商的立場去思考問題,認為那才是合理。那不管是個人也好,商家也好,都不會在服務上有所進步。
心態的問題才是重點,賣出東西良好的售後服務是基本的,我真的很驚訝這是一個當十幾年的業務的觀點,所謂台北光華生態論。
你的一些離題回應,個人也都針對你離題的部分一一回應,最後居然還需要其他網友點醒你已經離題了,才知道拉回,那位網友是救了你。
電腦技術問題跟疑難排解相關的服務,大家很容易看到。但最基本的心態上的問題,賣產品能不能在第一時間站在顧客消費端的立場去思考,這才是首要的,否則消費者只能照著商家或廠商的遊戲規則走,就不需要進步了~
基本上, 我個人希望您到電腦商圈當電腦公司的業務, 並且期許您能為電腦商圈帶來改變.
說實在話, 我在和您討論之前, 有仔細考慮過到底有沒有需要回覆這篇文章 ? 這篇文章有沒有回覆的價值 ?
後來, 我決定要回, 並且讓大家知道在台灣, 電腦業的現實是怎麼運作.
您的反應也在我個人預期的範圍內, 這很合理, 也很公平.
這個事件跟我有任何關係嗎 ? 並沒有. 所以, 它並不會造成我銷售的影響.
然而, 我還是要讓大家知道 "什麼是換購, 什麼是退貨, 對商圈的人而言, 退貨和換購的意思差在那裡 ?"
這個問題不單只有 Fujitsu , 含蓋 Asus / Acer / HP / TOSHIBA / LEMEL / MSI / Gigabyte 等各品牌筆記型
電腦, 也含蓋了桌上型電腦及各式的零組件, 配件等各式 3C 商品.
新品故障時, 實體通路的電腦公司能接受新品換貨, 換購, 還是接受讓您退貨 ?
前面兩者, 我想應該都沒有問題; 經銷商應該也都樂於提供這種服務.
至於退貨不買, 恐怕都會收取手續費.
我相信我個人的說明, 放諸四海皆準.





所有的自信與驕傲,均來自於崇本務實的基礎.
deleng wrote:
我相信我個人的說明, 放諸四海皆準.
你老兄最大的問題就是只認為自己的立場跟觀念就是正確的,需要跟廠商妥協的理由,自己認知的所謂業內標準作法等等,強調這些對您個人來說一點進步的機會也沒有。
個人的專業是醫學背景,我只站在消費者應有的權利做討論,而您的角色既不是廠商,也不是消費者,而是在中間銷售產品的第一線人員。
如果你在自己的角色第一時間不能幫消費者爭取應有甚至多出來的權益,反而只是用自己跟廠商的關係,對消費端不合理的部分繼續做解釋去合理化,甚至要求消費者去理解何謂業內的做法,我請問這是消費者需要去面對及幫你理解的嗎?
上面有人提出聯強不合理的例子,那覺得不合理也可以選擇不賣聯強的產品。既然選擇要賣,當然有義務維護消費者的權益,要不然你的職業就沒有一點意義跟價值了,也不是只聽廠商的內規在自身業界隨波逐流,也許你還是覺得自己的做法理所當然,放諸四海皆準

至於燦坤跟其他賣場的退貨例子,包含VAIO,個人跟其他網友也都很清楚的回應你退貨是允許的,甚至沒有新品不良也給退,跟商家第一時間溝通很重要。
也許筆電的單價高,消費者提出退貨必須有更充足的理由,但判定七日新品不良退貨的情形絕對很正常也有權利要求,因為新品不良不是消費者的責任,甚至消費者還必須花費一些個人的成本去處理新品不良這件事。
消保法明確的說明 : 郵購, 網路購物是擁有七天猶豫期的.
因為您是專業的醫學背景, 沒辦法跳下來當門市業務, 只能按照消費者的權利來做討論; 所以, 您無法理解電腦商圈為何會有這種做法.
我個人最早也是由您的觀念來服務社會大眾; 經過了許許多多的現實 (包含跟廠商談判, 被廠商收費結果老闆要我自掏腰包出錢等等) 才瞭解電腦業的現實面.
好的電腦業務, 無所不用其極的希望儘量為大家爭取福利 !! 以對大家有利的前提來服務大眾, 希望能創造雙贏.
然而這個服務, 並不是無限上綱, 有老闆所設定的底限.
超過老闆所設定的底限範圍, 就只能對消費者感到很抱歉. 有問題請消保官和老闆聯絡.
以樓上的例子來說, 您說廠商可以選擇不賣聯強的商品; 老闆有可能這樣選擇嗎 ? 當然不可能.
若是業務照您所說法去做, 老闆過沒多久一定會因為受不了而叫該業務自行離職或直接炒魷魚!!
因為他造成聯強國際和老闆之間很大的困擾.
以通路商論, 那一家通路商不收退貨手續費呢 ? 聯強 / 精技 / 群環 / 展碁 / 建達 / 捷元 / 富碁電通 / 新禾 / 訊禾 / 士林電機 / 台灣愛普生 / 杰盟 / 上奇科技 等等, 每一家都收退貨手續費.
(有一種情況不收手續費 : 經銷商即將面臨結束營業, 有跳票的可能性時 ; 這時, 去店家搬貨避免被店家倒帳比較
重要;顧不了手續費的問題)
那麼, 叫老闆不要賣電腦好了, 電腦 3C 代理商就這些, 不和他們做生意還要和誰做生意 ?





業務也只能在合理, 並且老闆能接受的底限上, 儘可能的提供讓大家滿意的服務.
除非有本事自己出來開一家, 自己吃下廠商所要求的退貨手續費來讓消費者退貨及全額退費 ; 我想, Mobile 01 的
大家會因為你願意提供這種服務而感謝你(甚至因著你的服務而來跟你買電腦) ; 否則, 討論的結果還是回到原點.
(話說, 以前某個 NB 經銷商何先生, 真的就自己出來開了一家來提供這種服務, 但由於它的進價比別人貴500-1000
元, 所以跟他購買電腦的人比較少; 最後的下場是經營了一年到二年後因著公司虧損不斷, 公司不得已而結束營業;
他現在在某科技大廠做業務)
參考看看囉.





所有的自信與驕傲,均來自於崇本務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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