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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的LCD及7月的NB特惠事件
裁判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裁判類別 民事
裁判案號 98 年 訴 字 第 1009號
主文 被告應將各如附表一所示數量之商品型
號電腦商品交付原告。
訴訟費用新台幣元5,400由被告負擔。
宣判日期 099/05/31
宣判文紙本照片
http://russianguy.pixnet.net/album/set/14683903
thomasho wrote:
喔~台南31人團.........
這場的法官對Dell及其律師很感冒.....
Dell一定會上訴.....
希望31人團會贏啊!
不過其他早先的官司.....就沒希望了...因為沒半個人上訴......
喔,原來過去都是法官對消費者很感冒?
所以消費者會輸!
真羨慕 DELL,法官對DELL好好?
消費者上訴,爭的是一口氣,沒有律師那麼多時間開庭也沒有錢可賺;
真的很佩服DELL,可以花錢請律師擺平瑣碎的雜事,
DELL請的律師很有規律,按部就班!
而消費者像似雜牌軍,被揉一下就“會花”,花那麼多時間陪律師玩訴訟,說實在,太浪費精神及時間~沒那個必要!
何況有一堆深喉嚨,消息很靈通,又善於偽裝
消費者還是多賺錢,不用等別人施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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