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有些消費者已經真的有組團要訴訟了
只是喜歡看熱鬧的人很多
沒事進來消費爭取消費權益的人也有一些
其實真正好好看完文章會發現
那些自以為理性 罵別人貪什麼的
寫出來的東西 真的比較難讓人相信他真的理性
不可能保證所有下單者都是好人
但是也不能因為裡面可能有壞人 就把所有人打成同類
至少他今天爭取的是你將來網購時可放心的當消費者
不用看到價錢還要花時間查證不敢購買
看到滿意的價格 業者也不能用各種藉口來不出貨
如果你還是覺得這不重要 你願意放棄你的權利是你的事
但是請不要謾罵願意付出行動爭取自己權益的人
真正貪小便宜的是不會浪費這麼多力氣的 又不是穩贏的 加上要處理多久也不知道 還要先匯2萬放快一個月了
你覺得貪小便宜的人真的願意這麼辛苦這麼花功夫 那就不符合貪小便宜的的邏輯了
請注意這是筆電區不要再把你對買LCD者的看法帶過來
還有第一次犯和剛道歉後第二次連續犯對法官的意義也不同
還有出貨並不是終極目標 只是如果要開始談判一定會從出貨開始 當大家個退一步時才有空間
而且開始當然是以買賣契約論 那當然開始立場就只能先從履約開始說
如果無法認同不發言也就罷了 當事人是有權採取合法的行動的 這些都不需要局外人同意的
我個人真的不認為DELL非出貨不可 但是至少要讓消費者覺得有解決問題的誠意
然後還是不滿意的人 不願意和解的人 還是要主張該出貨的人 也只能透過法律了
但不管哪一種人依法循正常管道 都不該被批評 消費者依照正常流程上網購物 還不能主張自己權益
真的太沒有邏輯了
筆電我也有訂,所以我也是「貪民」,剛開始我也不覺得一定要出貨。
但DELL處理事情到目前為止,真的很難讓別人感受到他的誠意。
透過媒體放話幾次了???
此外與消保會協調後的結果,不採用就算了,還把消保官拉下水,說這是
大家的協調成果…。
LCD與NB事件發生後,我也不認為一定要DELL「全部出貨」,但總要給
消費者一個交代吧!!!!一人一台或一單一台很難做到嗎?或者20000元的
折價卷可用於較多的產品上也很難做到???
至少事情發展到現在,我個人是愈來愈生氣啦!!!!!
再看一下美國DELL BLOG上面發生了什麼事?
DELL聲明英文版
英文不好的同好看個中文版。
DELL聲明中文版
雖然有些消費者的確訂了不少想套利,但訂單有沒有確認完成?
去翻一下消保法好了!!!!!!到人家家裡做生意做錯事就算了,又利用媒
體來使那家人看起來好像很貪心一樣。
若將來我的案子有開調解會的話,我真的很想跟DELL說,要嘛出貨要
嘛我們來打,打到最後看誰贏!!!!!
你說我貪心也好,無恥也罷,但我覺得身為一個消費者,我真的沒辦法
忍受且認同目前DELL這種態度!!!!!
先不管最後結果為何,至少要讓DELL知道,身為一位消費者,不能讓
自已的權益受損。
卻一直無法真正讓消費當事人感受到真正的受尊重
一直自說自話下去
真的有助於未來對消費者心中對Dell的形象嗎?

「有什麼比瞎眼更糟糕的?」海倫凱勒說:「能看見卻看不見異象!」
ichirobear wrote:
L大,看了您這麼多的...(恕刪)
很好!
如果Dell決定給大家一個滿意的交待..
打開倉庫給所有訂戶搬, 搬到你爽, 這樣是不是大家都沒話說了?
(我知道Dell不是搞大庫存的的, 比喻一下,...).
台灣的社會就是流行這種草莓味十足的..
"得罪我, 我要你好看!" 的風格....
一個人犯了殺人罪, 除了司法單位, 沒人有權利對它動私刑...
你難道可以說, 反正他要被判死刑的, 我把它當街砍了剛好而已?
或死刑犯財產要是沒人可以繼承, 你就可以跑到他家直接搬光嗎?
很多事情, 結果看似相同, 事實上過程作法不同, 它代表的意義就不相同...
其實我們那位樓主大人他的主張我都很贊同.....
我不贊同的是方法.... 方法不符合程序正義....
我可以贊同Dell該被政府罰款, 甚至最好像郝大市長說的, 天天罰....
當然先決條件是台北市政府在法理站得住腳, Dell這種鳥公司被罰剛好而已!
Dell因為被累罰損失一億元, 跟消費者逼它出貨損失一億元..
意義完全不同... 前者我可以認可, 只要合法, Dell這種公司本來就不值給啥同情..
後者我不認同, 交易最基本的原則就是雙方必須同時有意願進行...
Dell有錯誤不代表它必須認定或你有資格認定它有意願!!!
Dell可以像很多公司一樣認賠了事! 但是如果他不願意, 你不能強迫它!!!
什麼是正義,. 這就是正義!!!! 不懂這道理的人沒資格談正義, 更沒資格諷刺人家魔人...
今天消費者並沒有因為Dell疏失損失什麼, 有, 你可以向法院提證提告, 合理!
你憑什麼要人家用900 賣你LCD, 因為他錯誤的報價, 你就有權這樣幹?
我相信所有想跟Dell討螢幕的人, 都絕對非常清楚, Dell不可能願意用這種價格賣LCD跟筆電...
即使你買前不知道, 現在你一定知道了... 既然這不是它的意願, 我們何權利去要求它賣?
台灣是個不足以自給的商業國家, 連交易本身必須雙方意願相同才可,這最最基本道理都要否定?
坦白說, 如果台灣法院不知死活, 還真的去抄Dell的財產, 強迫它出貨, 咱們只好跟對岸手牽手.. 一起叫土匪國家了
Dell一再標錯價確實是極大的問題, 我認為可以罰他個幾百萬也不能說太過份..
但是沒有消費者有權利從它錯誤中, 得到不是屬於他該得的利益... 因為你並沒有損失!
現在台灣消費者方面提告我也贊成, 不過, 內容就好笑了.... 要求它照常出貨...
很好! 全世界大概只有樓主這類貨色, 還說自己是為了爭取消費者權益..
"勉為其難"去跟Dell要三萬台900元的LCD了... 這樣來看, 樓主們實在太委屈了...
我如果稍微想湊熱鬧, 或找點樂子..
也許也會去跟大家搞告倒Dell這種鬧劇.. 不過我再怎樣無恥.. 我還講不出..
我要螢幕和筆電是為了保障網路購物權利這種鳥話!!!
我知道很多事要師出有名, 所以樓主搬個大旗實屬無奈...
不過你什麼鳥旗不好搬... (何不搬個"給我LCD NB, 其餘免談? 名正言順矣!!!!)
用強迫Dell 出貨來保障網購權益, 這種國中生看都想笑的藉口...
想報復想到腦充血還是想LCD想瘋了啊??? 失敗!!!
bar0106 wrote:
很好!
如果D...(恕刪)
喔
又來了喔
有人中文好像又看不太懂了喔
==>打開倉庫給所有訂戶搬, 搬到你爽, 這樣是不是大家都沒話說了?
==>(我知道Dell不是搞大庫存的的, 比喻一下,...).
==>不過你什麼鳥旗不好搬... (何不搬個"給我LCD NB, 其餘免談? 名正言順矣!!!!)
==>用強迫Dell 出貨來保障網購權益, 這種國中生看都想笑的藉口...
==>想報復想到腦充血還是想LCD想瘋了啊??? 失敗!!!
這些
又是你自己的講法
不要把你的謬論套到別人的頭上
樓主的原文如下:
==>不可能保證所有下單者都是好人
==>但是也不能因為裡面可能有壞人 就把所有人打成同類
==>至少他今天爭取的是你將來網購時可放心的當消費者
==>不用看到價錢還要花時間查證不敢購買
==>看到滿意的價格 業者也不能用各種藉口來不出貨
==>還有出貨並不是終極目標 只是如果要開始談判一定會從出貨開始 當大家個退一步時才有空間
==>而且開始當然是以買賣契約論 那當然開始立場就只能先從履約開始說
==>我個人真的不認為DELL非出貨不可 但是至少要讓消費者覺得有解決問題的誠意
看到了嗎?
樓主不認為DELL非出貨不可
所以不要再栽贓別人!!
打這種烏賊戰!!!!!
不管是正面還是反面,反正誰也不服誰,不管是不是廠商派來的正義魔人,或者該下地獄的貪心者...討論到後來,誰能說彼此的話是客觀的...
對非我族類者,講的論調永遠不會得到反對者的信服,又何必浪費時間在不痛不癢的版面上,說贏了對方又如何,法官判要DELL全賠時,大家也不用對一些只是客觀陳述而被圍剿的正義魔人痛駡,法官判不用賠時,正義魔人也不用再去對那些要出貨的人再冷嘲熱諷說它們貪了.
給那些被稱做正義魔人的人,用不著再駡要出貨的人是貪了,如果法官判DELL不賠,他們一件也無法用低價買不到,所以也沒有貪的問題...
給那些硬要出貨的人,用不著再駡它們是正義魔人或工讀生了,如果法官判DELL要賠,不用說的再多,DELL都要履行訂單義務,也用不著再字面或條文上各說各話到,那些正義魔人自然也就消失或不重要了...
不過,法律要走多久,沒人知道,再者,法官看條文,看證據,而不是誰的聲音大,討論多,律師排場大....不管誰勝,個人是覺得要建立往後的網路購物機制比較重要,免得又是各說各話...
回歸版面,該討論什麼,就討論什麼,不爽DELL的,就離開或者永遠鄙視它好了,而仍有需要討論DELL的,就留下來好了,畢竟有些人仍對DELL有所期待,也仍有使用它的產品,仔細想想,不是每個人都有或沒有在此次事件中下單,這些朋友仍需要一個單純的討論空間,說難聽一些,這些朋友有可能從沒有在網路上購物,此次的紛爭,對這些人來說,根本不痛不癢,有些朋友不過單純說說自己的看法而己,就被說成是正義魔人了,也難怪吵到後來,部分人會失去理字而駡對方"貪",其實有許多的朋友,是對DELL的態度感到很不爽,但也沒有要求全賠或而要什麼補償的,你不能要求這些人的看法同下單者一樣,但搞到後來,透過網路的傳達,DELL故然非常沒誠意,也有些失了真的訴求意題,相信旁人都看的出來,但這個月來,光看到這些誰對誰錯,或者在字面或法律條文站的住腳的來來往往的辯論,真的有點沒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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