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社論:由戴爾錯標事件檢討網購交易問題

『轉貼』--2009-07-12 工商時報 【本報訊】
 戴爾電腦公司為美國電腦大廠,其在台灣經營的網站短短11天連續發生兩次離譜失誤。第一次三項LCD螢幕、筆記型電腦、桌上型電腦等產品標錯價格,近24小時才修正,對數十萬訂單不認帳,只願以1至3千元折價作為補償;第二次原價6萬900元的高階商務電腦,只要換個顏色,價格立刻降低4萬餘元剩1萬8,588元,經過10小時才出面處理;網友搶訂的數量超過萬台,戴爾將問題歸咎於程式故障,並答應以2萬元折價處理,遭致消費者及消費者團體的不滿,引起嚴重的消費糾紛,政府部門包括公平會、消保會等,也都一致寄予高度關注。

 隨著網際網路運用的快速普及,網路商業經營已成不可抵擋的趨勢,未來網路電子商務更可能取代傳統實體通路的營運模式,成為國際商務主流。依據商業司資料,國內B2C交易額在2007年已突破千億新台幣。戴爾順應此發展趨勢,相繼在各國設立銷售網站,台灣也不例外。作為全球知名企業,戴爾理應正派經營,卻連續在短期內兩度發生有損消費者權益的事故,著實令人意外。

 事實上,網路上的標價如同要約,照理消費者只要同意簽點,契約即告成立。對消費者而言,契約既已成立,賣方就應照標示出貨,否則就構成違約事由。由於網路上購買者瞬間可以湧入大量訂單,錯誤會為企業帶來嚴重的財務損失,且類似錯誤不斷發生,還將破壞電子商務的信用機制,對企業形象更造成重大傷害。戴爾為跨國大企業,其在利用網站進行商品銷售時,本應知道其可能存在之風險及所應負擔的法律責任,因此內部應設置控管機制,以避免標價錯誤的情形出現。而當發生錯誤時,如何迅速改正爭議行為,並與消費者協商妥善解決之道,都是企業應作的危機處理,但戴爾未能有效因應,反而拖延時間,引起輿論強烈撻伐,對企業、對消費者而言,可謂形成「雙輸」的局面。

 鑑於網路購物已成不可遏止的趨勢,而網購所衍生的交易問題又屢見不鮮,除標價錯誤外,尚包括誇大不實廣告、個人資料外洩、租稅稽徵等問題。我們認為政府相關部門應藉著此次戴爾的錯標事件,全面檢討網路購物交易衍生的各項問題,並預先研擬處理方案;經由這些努力,將網路商務導向正軌,為此新興行業建構健全的經營環境。當前主管單位可以進行的作為包括:

 一、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應著手調查戴爾公司有無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的廣告,或其他違反公平交易法的
情事。

 二、透過網際網路買賣已是一種成熟的交易模式,網路銷售已逐漸取代一般商店成為消費者的主要購物管
道,特別是近年來個人網路商店已不再只是銷售日常用品而已,不僅供貨企業化,營業量亦有超越店面
銷售量之趨勢。一般商店面對網購業者無店租負擔,又未嚴密課稅,競爭上明顯處於不利地位。為了賦
稅公平,財政部宜研擬網路交易課稅機制,以營造公平合理的商業競爭環境。

 三、經濟部應加速擬定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範本,規定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包括:網路購物契約生效要
件、錯標的賠償標準…等。

 四、鑑於網路購物個人資料容易外洩,經濟部應將購物頻道或網購業者,增列為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的
適用範圍,以避免消費者因網購個人資料外洩而受害。

 除此之外,我們也要呼籲戴爾公司應加強內部控管,並對此次錯標事件,比照以往在中國大陸或其他地方,於發生錯標時採取的解決方式,誠懇與消費者再協商妥適解決方案,以挽回受損的企業形象。同時,國際消費組織(CI)目前正積極倡導跨國企業的企業倫理,並草擬國際企業倫理的ISO基準,推動訂立企業的消費者憲章,行政院消保會或消基會宜藉此事件向CI反映,加速推動企業消費者憲章的訂定。戴爾公司作為國際知名企業,如能登高一呼、率先響應,主動參與企業消費者憲章的擬定,相信對其公司形象的扭轉,一定會產生極大的助益。
2009-07-12 9:47 發佈
期貨交易所 wrote:
戴爾公司作為國際知名企業,如能登高一呼、率先響應,主動參與企業消費者憲章的擬定,相信對其公司形象的扭轉,一定會產生極大的助益。(恕刪)


讓非常 Dell 的 Dell 參與企業消費者憲章的擬定, 豈不是緣木求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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