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向劉大人的申訴回信如下,煩請網上大大們誰有液晶螢幕與筆電之原標價錯誤網頁存檔照寄給公平會,謝謝。
公平交易委員會電子郵件信箱 : ftcpub@ftc.gov.tw
XXX先生您好,您寄給院長的電子郵件,98年7月7日經院長電子信箱小組轉由本會辦理,現為您說明如下:
一、 感謝您對公平交易秩序及消費者權益保護之關心,本會網站備有公平交易法等相關法令,詳細法令內容請參閱本會網站資料(網址為http://www.ftc.gov.tw)。
二、 有關您檢舉荷蘭商台灣戴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銷售液晶螢幕與個人電腦標價不實涉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案,本會已立案調查中,俟調查完竣後,當即回復,另為利案件調查,爰請協助提供該公司原標價錯誤之網頁,俾憑辦理。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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