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無能消保會的皮球公告

7月6日消保會的公告 http://www.cpc.gov.tw/detail.asp?id=1237

戴爾公司再次發生價格錯標事件 ---> 該公司最高層已重視消費者感受,妥善解決?

戴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戴爾公司)於7月5日凌晨1時7分至早上10時間,於台灣網站再次發生錯標價格事件。以「Latitude E4300」筆記型電腦為例,在消費者選購更換外殼顏色時,系統會折價4萬多元,消費者可以18,500多元買到原訂定價格69,000元的電腦。截至早上10時為止,該型號被下單4萬多台。行政院消保會於98年7月6日就該事件再次邀集戴爾公司、經濟部、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以下簡稱消基會)、台北市、台北縣政府消保官召開會議。會議議決如下:
一、 請戴爾公司會後儘速提出合理的解決方案。
二、 請經濟部研議訂定網路交易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甚至是法律位階的電子交易法,以規範網路購物買賣兩方的權利義務。
三、 就戴爾公司有無違反公平交易法,請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併案處理。
行政院消保會對於戴爾公司並提出下列的聲明:
一、 對於戴爾公司98年7月3日之聲明稿,本會不能接受。
二、 該公司應對於98年7月5日之錯標價格而下訂之消費者,連同前次錯標而下訂之消費者,給予更加優惠的補償。如果台灣地區分公司沒有決定權,戴爾公司最高層亦應聽聽台灣的消費者對戴爾公司的失望與憤怒,儘速展現誠意做出具體的回應。
戴爾公司對上開建議若未展現應有誠意及具體回應,行政院消保會將洽請消基會提供進一步之法律輔助,請戴爾公司依訂單履約。
2009-07-06 23:40 發佈
最後一句"戴爾公司對上開建議若未展現應有誠意及具體回應,行政院消保會將洽請消基會提供進一步之法律輔助,請戴爾公司依訂單履約。"
沒錯,DELL請履約出貨E4300吧!
行政院消保會將洽請消基會提供進一步之法律輔助,請戴爾公司依訂單履約。

政府單位還要推給民間單位~~消飽會要幹嘛??
踢來踢去最後又不了了之,直接開罰了阿!!第二次還軟成這樣,
政府行政單位有推皮球的情況發生的話,通常是可以向監察院檢舉!
行政院消保會將洽請消基會提供進一步之法律輔助
行政院消保會可以裁減了
已跟應兩個字差很多....
麻煩眼睛睜大點...
目前消保官的作法其實是更有效率的做法,因為LCD加上NB的訴願案件牽涉到的人數已是上萬人了,因此必須透過消基會幫助咨詢,因為即使你公布啥範本,還是很多人不懂會親自詢問或求解助,如果透過消基會幫忙咨詢匯整,再找出有利消費者的法源出擊才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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