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次的LCD跟這次的NB事件都跟我無關,我沒跟著下單
所以我就這次的事件提出我個人的看法跟諸位分享
Dell究竟是要照訂單出貨還是給折價券,對我來說沒差....反正我也沒訂....
不過我覺得給折價券這種處理方法根本就有問題,給兩千、給兩萬、給四萬都一樣
會引爆這個事件最主要的原因我想在於買賣契約到底成不成立?
Dell認為,消費者下訂單後,並不代Dell就接受這訂單而契約就成立了
所以這次的聲明很明顯的可以看到
"戴爾並未對有錯誤價格的訂單表示接受,因此不會對顧客所提供的信用卡號碼進行扣款。"
所以買賣契約就Dell方來說的觀念根本沒成立啊~那它又作出補償甚至賠償的依據在哪?
是體恤消費者們熬夜下訂單,還是想趕快把事件平息就好....
但是問題根本上解決了嗎? 我想沒有....只不過是把引線拉長讓引爆時間拖長而已....
買賣契約成不成立我想是這事件最大的癥結點
如果認為成立....那簡單啊~消費者付款然後廠商出貨,基本上的買賣行為就結束了
如果認為不成立....幹嘛賠....就讓消保官甚至法院去認定啊~
賣方保留訂單接受權的這種條款究竟合不合法,有沒有不利於消費者
如果這件事就這樣落幕的話,我想以後出問題的其他網路商店也會是這種作法
條款中就保留個訂單最後的接受權當保護傘,用不到也能拿來防身
只是這樣對消費者來說公平嗎? 買方決定買東西也下單了....但還得看賣方接不接受訂單....
價格合理就賣,價格如果標錯那我就不賣
我想這對網路購物平台這種交易管道來說絕對是大傷,乾脆改叫網路下單平台算了
購物平台就是你要賣、我想買,而在消費者下單的時後就deal....買賣成立,接著我付錢你給貨
但如果是下單平台呢? 卻是變成我下了張買xxx的訂單,然後你決定賣不賣我
兩種差在哪我想是很明顯的....
所以我才會認為這跟給多少折價券,折價後機子究竟變多少錢無關
只有Dell方出貨(契約成立)或是不出貨(契約不成立)這種爭議而已
又或者是認為契約成立,但是賣方不給貨物的違約賠償問題
縱使送了消費者幾萬的折價券,但事實上買賣行為所衍生的問題結束了嗎?
我想問題一樣是擱在那....只是接受折價券的消費者選擇不爭辯這個問題罷了....
當然啦~這不是說想接受折價券方案的朋友不對,每個消費者都想有個讓問題滿意解決方式
有人想拿到機子,而有人拿折價券就滿意....
為了第二次清庫存的佈局
淩晨二點都通知DELL 了 DELL 視而不見 太不可思議了
不要說DELL沒有辦法遠端修正系統這不太可能
而所謂的折價只是行銷手法
一開始說五千 後來在記者會用 美國核定 2萬元 就像購物頻道一樣
連商譽都不重視的公司 你希望消費者這麼做
善意的消費者 提醒都做到了
不改代表上面的價錢沒有錯 那沒有錯就請出貨
那有一個產品折價以後還比一般買到的市價貴
還有台灣的筆電是全世界便宜的 唯一一款E4300 比其他國家還要貴
可以解釋一下為什麼? 還有為什麼貴的金額是2萬左右...也可以說明一下嗎
台灣的消費者不是笨蛋
也不要用什麼將心比心
今天DELL 只是利用錯價來行銷 沒有什麼悔意
這麼大的公司一個禮拜內可以錯二次 類似的錯誤說真的太不可以思議了!!
你認為我們在想的是什麼? 一家公司的商譽都不重要 那就算了
現在一堆消毒的人出來 是為什麼
還不是因為公司的一段話!!
對任何的事不要帶入自己的情感,對自己的事當作別人的事來看待,這樣就可以很理性的把問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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