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LL為何不將這兩次的出包放在眼裡,很簡單,因為一般網購只佔台灣業績的十分之一不到!
台灣分公司真正的九成業績,都是做政府生意或企業直銷,
誠如聯合報社論所言,
"這樣對待台灣消費者的外商,消費者都知道不要買,為什麼政府不能把這種內控不良列為不良紀錄,嚴審戴爾參與資訊設備招標的資格?"
"接連造成這麼大的違約交易金額,內控明顯出了問題,中國總部或是台灣分公司互推問題,總要有一方負起責任,否則將來政府買了戴爾產品,誰來保證出問題時不被推拖拉?戴爾掛的保證還能信嗎? "
不過從消保官的無能表現,對DELL耍賴的態度完全沒皮條,也沒看到任何公權力的執行,
如果要期望政府自己硬起來,應該是緣木求魚,
台灣的消費者對DELL公司施壓個人認為是沒太大作用了,
我們唯一能做的是給政府壓力,要求停止讓DELL公司再賺我們的納稅錢,
民脂民膏才是DELL想要賺取的暴利...
如果要讓DELL真的痛,大家應該團結起來連署要求公家機關即日起停止採購任何DELL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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