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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來的正義,民眾終於擊敗DELL

Firstmind wrote:
所以你贊成DELL模式,
即使真的業者內部有疏失,
也可以大筆一揮,通通cancel?...(恕刪)


Dell出包是自己找死,這點我完全同意
資本主義社會自然有一套市場淘汰機制在運作
當然如果有法律幫忙會更好
不過電腦系統的問題,真的不一定是靠人的事先check就能搞定
所以我們的系統可靠度講的是幾個9(99.99...%) 沒人敢保證100%
既然如此
SOP加入人工confirmation應該是補足那0.001的重要checkpoint
如果法律把最後一關自動視為無效
最後倒楣的會是誰?
台灣的市場這麼小,出包的Dell本來也沒啥在經營消費者市場
怕的是這條法律沒傷到Dell
反而傷到我們自家人啦(like HOLA事件)



不好意思
我想請問一下
剛剛有位大大所提到人工e-mail確認的問題
在這次新法令的確認機制中
如何看出:
==>賣方上架(要約)、買方下單(承諾),不待賣方的回信,契約即已於下單時成立。
謝謝!!
bala@syr wrote:
所以我們的系統可靠度講的是幾個9(99.99...%) 沒人敢保證100%
既然如此
SOP加入人工confirmation應該是補足那0.001的重要checkpoint
如果法律把最後一關自動視為無效
最後倒楣的會是誰?


恕我不能同意此點,

我同意系統絕對有出錯的可能,
但你既然提到SOP加入人工confirmation的必要性,
為何業者不能將人工confirmation挪到商品上架之前呢?

比起事後的查核,難道事前的查核有其困難?



與其等待消費者下單後再做亡羊補牢的人工confirmation,
為何不能在消費者下單前做好防微杜漸的人工confirmation呢?
面對。接受。處理。放下。
Firstmind wrote:
說到假造,
不由得想起詭異的那篇Dell又標錯價了!而且還是頂級機種Alienware M17x,
羅生門般的劇情...(恕刪)


大大
據我所之其實這個case真的有人買到少個0的NB
一般狀況只要數量少,Dell真的會認賠殺出
上回兩次是PTT and mobile01的網友太厲害
一下子就把量衝出來,Dell真的受不了
第二次還鬧出個明瀚3C的笑話 (某網友訂了N百台NB,結果下錯型號)
不過法律不是只針對Dell設的 (Dell只是導火線)
所以繞著Dell打轉沒有意義
小弟想表達的是這樣子的法律條文
對台灣整體網路購物平台發展是正面的?還是負面的?


Firstmind wrote:
與其等待消費者下單後再做亡羊補牢的人工confirmation,
為何不能在消費者下單前做好防微杜漸的人工confirmation呢?(恕刪)


大大啊
電腦系統複雜度其實超乎想像的(hardware, software, loading, network status.....etc)
不然系統怎麼會有bug?
事前再多的check只能降低出錯機率
不可能100%保證bug free啦
stevenchenabc wrote:
在這次新法令的確認機制中
如何看出:
==>賣方上架(要約)、買方下單(承諾),不待賣方的回信,契約即已於下單時成立。
謝謝!!


從條文中推導而來。


條文:
五、確認機制
消費者依據企業經營者提供之確認商品數量及價格機制進行下單。
企業經營者對下單內容,除於下單後二工作日内附正當理由為拒絕外,為接受下單。但消費者已付款者,視為契約成立。


業者若未於兩日內附正當理由拒絕,即為接受下單。
若未拒絕即表示接受,
故契約成立時點當然是消費者下單時。

既然契約於消費者下單時推定成立,
則自無賣方回信之問題。
面對。接受。處理。放下。
bala@syr wrote:
所以繞著Dell打轉沒有意義


無妨,那段只是我與網友的閒聊 lol


bala@syr wrote:
小弟想表達的是這樣子的法律條文
對台灣整體網路購物平台發展是正面的?還是負面的?


前面有試圖分析了。

我相信整體而言是有利的。


bala@syr wrote:


大大啊
電腦系統複雜度其實超乎想像的
不然系統怎麼會有bug?
事前再多的check只能降低出錯機率
不可能100%保證bug free啦


所以我強調業者可以於將商品資訊upload之前先人工confirmation,

系統複雜是一回事,
檢查完系統運算出的商品售價再upload到網頁上面,
技術上難道有很難??

在我的理解中,
就如同學生考試,
交卷前檢查一遍有無填錯答案,
確認後再遞交答案卷,
這真的辦不到嗎?

就以此學生考試之例,
考生交卷前能檢查卻不檢查,
難道等改考卷的老師於考完試之後幫你檢查?

如果認定自己的系統不可能計價錯誤,
就不應該完全依賴系統計算價錢與上架,
如此實為不負責任之態度。

我還真不是資訊本科的,
恕我無法理解這點。
面對。接受。處理。放下。
說真的DELL一直沒有舉證過
那個定量是真是假
都是他自己說的
我可以合理懷疑 他就是想灌道那麼多
所謂債多不愁

資料庫在他家他要怎麼說都可以
搞不好還怕量不夠多到讓人同情
還讓相關人士去下單也說不一定

就像你說EMAIL可以假造我也認為這種數據也可能假造
博取同情反正就是不想認帳

至於國內環境你多慮了 很少像DELL這麼讓人感覺沒誠信的
業者覺得不公大可以去抗議

業者都不擔心 也沒聽說有反彈 你在瞎操什麼心

我是資訊本科的 系統的確認機制可以有很多 防呆方式只是要不要做還沒有不能做的
請在消費者下單前, 誠實告知消費者, 你會做那樣的動作

當消費者都付錢了, 才開始几几歪歪

把消費者當傻子?

而廠商 的機制在台灣是否合宜?

要看廠商是否要重視這塊市場,

如果不重視, 當然可以關閉

如果重視, 請遵守法律規定的遊戲規則!

大家需要一個可遵循的 "遊戲規則"!

致於 是否 100% , 這是廠商經營是否合於法律的竅門,

能提供 100% 的廠商, 必有過人之處, 也是同業可仿效的對象!


bala@syr wrote:


大大啊
電腦系統...(恕刪)


怕自己的系統有問題
你也可以用數量來控制風險
這樣就算一旦出問題也能將損失控制在自己可以接受的範圍內
這就是這次法令中有提到的
所以這種問題不一定就一定要用人工e-mail的方式來解決
因為這種人工e-mail的確認方式的缺點
在dell事件中已經表露無遺
所以我覺得這次的法令對於網路交易秩序
有著顯著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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