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罰性賠償金 一般言之,損害賠償之目的,在填補被害人所遭受之損害,不在使被害人更受利益,故損害賠償原則上以填補被害人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為限(民法第二一六條)。 惟消費者保護法第五十一條設有懲罰性賠償金之規定,即依本法所提之訴訟,因企業經營者之故意所致之損害,消費者得請求損害額三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因過失所致之損害,得請求損害額一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想得出來有受損害的就大膽的去告吧!反之,就沒搞頭了,這社會本來就是"強驚雄"....
剛剛看到新聞才發現沒有買到(這次時間還特別長~沒買到超可惜!)如果依照之前的模式,還可以賺到打折不過.....難道沒有人覺得這太頻繁了嗎?這陣子DELL已經連續標錯價錢好幾次了而且時間剛好都在晚上1點出現我也覺得下大量訂單有明顯的意圖(依照之前的案例,DELL的階梯折扣賠償方式也算合理)但是,這幾次看來,DELL打廣告嫌疑比較大!(反正不會用這種價錢賣出去)
疑...........上次LCD事件中說要給別人一次機會的魔人呢?這就是你們魔人口中的"給機會"的後果嗎????上一個案子還沒結束,下一個就來了喔!真好玩,這次你們要說給幾次機會啊?真可惜看不到你們的臉,不然我還真想看看你們的臉色呢!!噗.........真是太可惜了.........昨天晚上出去玩~一回家就睡沒有參加到這次的"蕭貪"怎樣.....我就是貪,我有幾次就貪幾次!! 怎樣........我沒人格~~我下賤!! 我...我還.....蕭貪換現金.....我.....我沒救了!!!
2009-07-05 13:14 by yawyaw從這次的DELL液晶螢幕事件可以充分顯示DELL並不是一家多麼重視自己商譽的公司而是如同許多公司一樣唯利是圖所以,會把訂單給台灣廠商,講白了不過就是台灣廠商可以給他們購優的價格哪天中國大陸的廠商、印度的廠商可以提供相同的品質,更低的價格DELL還會跟台灣廠商下單嗎?*****有點離題...但是大部份的人不都一樣...若其它廠家可以提供相同的品質,更低的價格...我想大多數的人還是會棄DELL而去...因為這是DELL not APPLE or So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