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嗎就說清楚。每次都以「誰無過錯」來開頭來強調的話,我所提出來的算什麼硬擠?你大方的承認「我的損失我不想吃」來作為論述重點,不要都以「誰無過錯」來包裝「我的損失我不想吃」這個真正的命題立點。犯了錯還會被原諒,就是因為「你犯的錯對我來說損傷尚在可容許/可接受/可控制的範圍內」。超過這個範圍,就是「我不原諒你」。不要老是以「誰無過錯」來包裝。一堆人喜歡說「誰無過錯,將心比心」,那為什麼我舉的其他三種例子就不能「誰無過錯,將心比心」?我老婆說「人家說便宜,所以我也想訂一台」,他連 LCD 市場價格都不知道。也曾經發生過「人家說便宜,我也想買一個」,結果那個價格比市場能問到的價格還高。為什麼不會對 DELL 反感?我不敢說我代表一堆台灣人,我只知道我周遭的人,很多人「不對某某廠商反感」,是因為他們沒有消費者意識!什麼事情都自己吞了,心裡的想法不外乎就是「啊,廠商都這樣啦」「啊,不要惹事啦」「啊,本來就是這樣不是嗎」。我昨天才去某賣場買東西,看到某飲料促銷中,一罐飲料市場價格是 25 元,六罐包裝是 149,二十四罐包裝是 288。以六罐包裝來說,25x6=150,149 只有便宜一元。可是二十四罐包裝 25x24 = 600,只賣 288。標籤下面還有一行小小的「567」劃掉的圖樣(24x24 = 576)。288/24=12,比五折還便宜耶!難道我要相信這是廠商標錯價?不然怎麼可能會有比五折還便宜的價格,連超商折扣都還是買一折一,我買三罐其中兩罐是原價,只有一罐有打折,而賣場直接一箱二十四罐都打折,還放了幾十箱在那邊?還是我得相信這真的是廠商在折扣,所以我想買就可以買?況且,如果有常常在網路上觀察各種商業行為的話,兩折,一折算什麼?沒出現過嗎?你沒遇到不代表沒出現過。當一個環境,很多人會對廠商抱持著「息事饒人」,沒有對自己的權益抱持著「盡力爭取」的時候,假設有法律傾向於協助廠商而不是懲罰廠商的時候,廠商如果要賺錢,是否可能會盡量利用?況且,DELL 事件當初討論重點還有一個:我可沒有贊成那種 700 筆訂單也得出貨。為什麼一個系統可以讓價格如此輕易出錯?不管是 key in 錯誤,不管是駭客入侵。如果都沒有人刁廠商,那廠商又會改進嗎?反正價格出錯就出錯,沒有懲罰,沒有輿論,我高興讓你買就讓你買,我覺得我損失不高興賣給你就不賣給你。為什麼要花錢改進流程/安全措施等等?
我比較擔心今後會不會很多購物網站開使用這保護法收集個人資料不知道以後能不能先改成消費者第一次下訂單時不用輸入個人資料只需留下E-mail等待賣方回覆訂購確認後再輸入資料不然的話感覺以後會有不肖廠商收集個人資料的。
我只是很納悶一點 :抗議dell這樣漠視消費者權益的人,我可以請教一個問題嗎 ?你們可知從以前到現在,標錯價最多次的是誰嗎 ?答案是家樂福等大賣場的dm....或許你會說人家dm上都會印有〝以賣場標價為準〞等一些字眼,但請問 :消費者在看dm時,通常標錯價都不是後面少一個零這麼離譜,而是3999打成2999之類的,此時消費者在整本dm都促銷特價,根本不會知道哪一項有標錯的可能(因為這些錯標都不會太離譜)因而專程跑去大賣場搶便宜,結果到了現場才知道是標錯價,那大賣場有因標錯價賠給消費者嗎 ?他們還不是拿〝以賣場標價為準〞來堵住消費者的嘴,但這樣的情況,根本不是消費者要趁火打劫,而是誠心要去shopping,甚至他剛好只是要去買單單這一項錯標的特價商品,才大老遠開車或騎車去購買,請問油錢的損失,大賣場有賠給你嗎 ?這樣的情形可不是像dell只有兩三次喔!!尤其有一堆是發生在婆婆媽媽或一般會外出採購生活用品的民眾,但他們有吭半聲嗎?你們有替他們的損失發聲嗎?還是說我們這些宅男只要關心電腦上錯標的事就好了 ?大賣場錯標通常也不是一折這麼離譜,單價通常也沒這麼高卻連半毛錢都不賠,那商譽不是損失更多,家樂福的人潮有因這種事而變少了嗎 ?那麼愛為消費者出聲的法律正義人士們,怎麼我從媒體上都沒看過有人去抗議大賣場經常錯標損及消費者權益的新聞?要不然可否幫我找一下這類新聞,謝謝 !!
實體店舖的交易是銀貨兩訖, 只要你廠商收了你的錢, 東西到了你手上, 這就沒有任何交易上的問題, 但是你看到低價, 興高彩烈的拿到櫃台結帳, 如果店家覺得價格有問題, 他還是有權利不賣給你, 因為交易沒有完成關於實體店面的錯價的狀況, 我有一個經驗, 十幾年前在條碼, POS還不是這麼都普遍的時候, 大部份的家庭超商就是在貨品上貼上價格標籤, 在暑假的一個下午, 我看到我鄰房的同學扛進了四大箱的統一滿漢大餐, 如果我沒記錯, 這種袋裝 (非碗裝)的泡麵, 在當時的價格是28元, 大賣場有可能買到23~25元, 但是我同學很興奮的告訴我他在xx路有家小商店買到一包只要 12元, 貪小便宜的心人人都有, 這個價錢老實說, 對窮學生來說, 可以花12元就可以吃到有肉塊的牛肉麵是一個很大的吸引力, 現場的幾個同學都希望能順便買個幾包, 但是當他把箱子拆開準備分售給我們時, 當時我就知道原因了, 因為小商店是零售的, 一次只為拿出個幾包出來擺放, 也許是因為疏失 (當然也有可能是顧客的故意), 在擺放的那幾包誤植了12元的低價標籤, 但是當我同學打開的箱子, 我看到是已經打好25元標籤, 我同學是看到架上的價格後, 再用這個價格洽買幾個整箱...後來我有機會經過這家小商店, 裡面只看到一個斑斑白髮行動遲緩的老太太在裡面看店, 想想, 雖然不是有心, 但對那幾碗錯標價格已經下肚的泡麵, 心裡還是帶著幾份愧意......
DeimosJ wrote:你要嗎就說清楚。每次...(恕刪) 如果標價本身就不是廠商願意的價位, 那交易的成立就有問題了..何來消費者爭取權益... 你白跑一趟損失的成本跟數百萬甚至上億上兆的損失如何相比?沒有任何人或廠商可以真正可以避免這種疏失, 換成我們某些死要廠商賠的蛋頭鄉民也不可能..甚至很多事一次就可以賠死你, 如Hola事件, 可以賠倒幾十家...消費者時間金錢的損失是可以控制的, 你總不可能砸你花不起的錢或重病在床還跑來買吧?取消交易的損失跟廠商損失完全無法相比的, 這種狀況法律當然要保護廠商...廠商的損失很難掌握, 以我們台灣消費者的水準, 6.5兆可能不是最高紀錄, 超過台灣兩年的總預算哩!!!當然有人會講只要有誠意溝通, 消費者願意和解就可以解決, 其實我認為Dell事件就是如此..不過, 只要在法律上, 對廠商沒有最基本的保護, 這問題就還是存在, 絕對有人會堅持告到底..如果你下單十萬台LCD, 某些人不拿白不拿手法, 還是可能會有不良後果...其實也很感慨, 台灣竟然淪落到要訂定這種保護廠商的條款...老百姓實在太過優秀了. 同樣的事發生在國外, 人家也會下標撿便宜..但是他們也心知肚明, 這是搞錯了.. 廠商不履約笑笑就算了..台灣竟有一堆人堅持我不知道, 所以至少賠我一台或弄點好處過來...像Dell一晚訂單超過數年的銷售量, Hola也是幾十小時內可以湧入一百年也賺不到的訂單..事實說明一切, 大家都是明白人, 有些人說謊不只是騙別人, 連自己都要騙, 賤格!跟那死不想花錢消災到處玩文字遊戲耍嘴皮子的Dell根本是同類...我們老百姓法律觀念及消費者意識實在太進步了!!!可惜只有在有好處時很進步很了不起, 足以震驚中外.. 可以上得了CNN...要盡自己義務, 約制自己行為嘛, 那就只好跟落後民族看齊的份...我的想法是: 針對廠商的標錯價訂定罰則... 依廠商規模及誤植次數進行處罰..如此就可以兼顧雙方權利, 一年之內有累犯就累進罰款, 若是某年內前幾名的廠商..可以做為第二年罰款的基數參考, 坦白說, 除非有嚴重傷害消費者權益的事實..罰金本身最多只能到讓廠商小痛的程度.... 罰倒廠商是不可能的...
Nelson5 wrote:實體店舖的交易是銀貨...(恕刪) 沒有喔! 實體店面,如果是標錯的也是要負責的,不然也是有相關法條的!當然他也可以不賣,但是就是可以依法舉發,當然要先存證吼拉賠的十幾間? 吼拉說他整個賣光還不夠賠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