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正義其實應該是想站在公平的立場看待雙方
對於這件事的拙見
其實..以Dell來說
出了錯..他們必須承擔過錯與問題
但是其實Dell是可以不必出貨的
印象中好像廠商標示錯誤且賣價與市價差異太大
賣家是有權不出貨的
好像有類似這東西吧?!
但是Dell的事後處理應該才是引起鄉民們的怒火吧
覺得Dell高層應該快速的發表聲明與道歉
而不是一再的拖
且應該至上最高的歉意及給予買家能接受的補償與優惠
小弟笨拙的看法...
最後若訴諸法律程序..也許是判賠與罰款吧
補償買家..給予有限制數量的出貨或其他優惠方案
加上罰些錢..進入國庫補貼國用
重點與別間公司處理方式的不同
差別在
對公司的信譽性問題
別間公司出包..
其實也是可以不出貨處理的
會快速處理及將賠償機制做的好
重點是要挽回商譽
Dell這樣的處理方式
其實感覺是間接不注重台灣的消費市場
不禁會讓人這麼想..在台灣損失商譽對他們來說損失不大
才會如此草率的處理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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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誰說台灣人不團結
有便宜好康互相報..團結力量大
指責大家 貪小便宜 或說 明明有些人抵制Dell卻又買他的
其實社會現象就是如此的
沒什麼好指責的
一把青菜5元..大家也搶破頭呀
就沒人指責那些歐巴桑貪小便宜
雖然這當然不是很好的想法與做法
但是並沒有錯
況且..其實下訂單的人..很多人應該也是..志在參加不在得名
只是想看看Dell如何處理這件事
(這樣當然也不是很好的想法與做法)
但Dell處理的方法讓鄉民們失望了
貪不應該..但並沒有錯
因為..這是正當程序的交易買賣
對於明翰..
如果未到出貨程序..應該有取消訂單的機制可走
(3.6e訂單的NB不可能瞬間有貨全出)
就算出了..網友提到的七日付款期與鑑賞期也都是自己的權利
是可以使用的
至於Dell..當然也可以對明翰訴諸法律程序(告爽的)
但應該會完全失敗的..因為明翰有消費者的權利可以保障的
況且..若告成功了..鄉民們的LCD和NB就有著落了
廠商可以告成功..為什麼消費者不行
在社會的輿論與壓力下...Dell應該就要全出貨了
另外
消保官說:戴爾和消費者都難卸責
個人是覺得很中肯的..發表的聲明也很合理
(轉)-----
負責處理本次戴爾網站標錯價格事件糾紛的消保官張英美今(3)日表示,
現在就看消費者是否接受。倘若答案為否,消費者可經由消基會的協助
向戴爾寄發存證信函,甚至進一步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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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了存證信函..才能進法律程序
政府才能經由法律處理這件事
當然事後的判決就不是目前我們能知道的
----結束----
以上只是小弟這幾天看下來的想法啦...
要罵腦殘或要鞭的就來吧 (躺著等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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