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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簡易庭的點點滴滴~~買NB信用卡付款版(9/17更新)

第一頁有更新進度~~
大家可以看看
就目前有跟戴爾作提告動作的

目前有一個大團應該會讓戴爾很傷腦筋了~~~

在第一次辯論的時候
法官就相同的陳報狀回應
(1)xx地方法院有管轄權
(2)契約成立
(3)戴爾有侵權之慮 ----->這個戴爾就很頭大了(因為有人收到非戴爾伺服器寄出之戴爾信件)
這個侵權就很嚴重了哦~~需付賠償責任,金額多少就很難說啦~~像美國的話,可以開到天價,但是
就是證據要讓法官信服。
(4)在訂單上出現有企業名稱,尚可算是消費者,因為雖然是用企業名稱,但是還是個人消費使用之實
(5)法官傾向要解除契約,被告需賠付價金之2倍(類似良興的處理方式,我看他筆電怎麼辨)

就上面而言~~對消費者的贏面蠻大的
另外就一些證據 也不方便在這邊丟出來~~

而我~~也即將在9月底跟戴爾作辯論了~~大家一起加油吧
liaing wrote:
就目前有跟戴爾作提告...(恕刪)

DELL賠多賠少不是重點,重點就是要教訓它財大氣粗惡劣的處事方式
害我現在看見DELL就直接想到半夜不睡覺買東西.......暈~~
加油嘿
9/17有消息的話~~會跟大家說明~~

感謝大家~~

我只是要拿回屬於我的筆電
014014 wrote:
9/17有消息的話~...(恕刪)


如果您開了先例 我想接下來DELL要先準備好貨來庫存等著賠

賽巴斯丁 wrote:
014014 wro...(恕刪)


賠不賠還不一定,誰知道那台NB的成本多少?
搞不好賣2萬多還是賺…
ichirobear wrote:
賠不賠還不一定,誰知...(恕刪)


9/17就是今天啦

希望大大有好消息分享~~~

不時就來最後頁看看~~ 呵呵

再次給大大鼓勵加油打氣!!!
jasonai wrote:
9/17就是今天啦希...(恕刪)


加油!支持一下!希望有好消息!
今天調解沒有結果~~
雙方各說各話~~
我還沒有攤底牌~~

另外管轄權的問題~~
中壢的這個法官有意見~~

所以等下一次正式開庭嚕^^

報告完畢
謝謝大家
純粹法律上討論,我還是希望你能勝訴....

014014 wrote:
1.戴爾公司是以網路上有「保留出貨權利」的字樣為由取消訂單,但依「民法」第153條:「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也就是說,消費者在網路上傳送購買的意思表示時,契約就已成立,之後取得訂單確認、付款確認等電子文件,都是契約成立的證明,買賣既然生效,業者就應依約履行。


有「保留出貨權利」的字樣 --> 通常就是說明這是 "要約引誘" ,你下了訂單就變成了 "要約" ,
至於要不要 "承諾" 出貨,是 dell 決定!
所以契約還沒成立!!

至於你已經刷卡付款, dell 律師可以主張這是 "先契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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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你的答辯如下:
** 有「保留出貨權利」的字樣 --> 只是預先排除 要約的形式拘束力, 但還是要約!
故為承諾後(付款行為),契約即成立!!

014014 wrote:
2.依消保法第12條規定:「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也就是說,契約如果確實成立,戴爾片面解約則違反誠信原則,所以,即使網頁上有「保留出貨權利」的字樣,也是無效。


同上,契約還沒成立,根本還不用去討論是否違反誠信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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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你先主攻 契約成立 這點!!
等契約成立後,
對方應該會再打 錯誤撤銷.... 你也要先準備一下....


目前樓主還沒提出底牌,只能以此兩論點分析,希望你的底牌能給對方痛恨一擊!!
加油!!

為誰辛苦,為誰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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