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inousdeity wrote:要討論道德或是筆戰的...(恕刪) 報名+1台北大安區/ 螢幕E1909W 19吋 /498元 一台/ 已電匯 未收倒退退款通知--------- /筆電E4300 /22,158一台/ 電匯未匯款 提存時間:最近都行,時間越快越好抱歉我想請問一下樓主是只打一庭嗎?最後組團參與人有多少?"所有"費用一人平均大概多少?我想應該很多人有這類問題,希望樓主統計完能答覆一下PS:已PM
小弟發表一下對這個案件的看法,不過對於國內的法規不是完全熟悉,還請多多指教基本上各個網站上註名的價格只能叫做inivitation to treat 而非offer,目的為吸引買家,但並不構成任何合約所以 法律上來講dell很聰明的在你確認訂單以後加了一句"並不代表dell接受此訂單"來"提醒"各位這價格的意義在這邊各位還沒付款的dell就很可能就用這條打回來..接下來剩下已付款的消費者,如果你已付款(不論型式)而且這筆錢已經進入dell的帳戶那就代表dell已接受消費者的offer就好像你把現金付給賣家後,他收下了就代表他同意這份合約,他如果強迫要歸還金錢及貨品就可能涉及毀約部分的法規對於這部分dell可能會以系統錯誤來辯解,但是消費者可質疑dell是否盡到一個網路販賣商的責任這方面小弟覺得消費者的贏面很大,以dell的規模和資源,再加上之前有網路工程師發表購物網站應有的設計,dell應無法提出有力反證,並且早於10天前已有同樣案例,在這裡消費者應有絕對的優勢\\\\\\\\\\\\\\\\\\\\\\\\\\\\\\\\\\\\\\\\\\\\\\\\\\\\\\\\\\\\\\\\\\\\\\\\\\\\\\簡單說,只有已付費者有機會得到20000元的電腦,尚未付款的機會就不大了當然,如果要告的是不法利用廣告那麼案件的複雜度會大大提高祝各位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