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idr wrote:......我還真的以為網購卡號都是正常的我自首,我有去網路買一組卡號買了一台U2311H.... 還真貴一台要給他290。天曉得這種東西也有人盜用 = = 想也知道一個人怎麼可能會有這麼多的真心卡卡號當然是盜用的比較多這些在網上販售別人的真心卡卡號他們大概認為這麼做就不會有人知道也不管原授權者是否同意反正不用白不用向"錢"看齊比較重要真要追究起來的話這可是犯法的行為實在是太異想天開了
請問你要告的對象是???如果使用您真心卡的買家是在Y或P上面請人代購的買家, 原則上Dell會提供他的資料出來, 但是這位"無辜受害者"應該會被判決無罪, 因為他也不知道某人提供的真心卡號碼是否合法.如果你要告Y或P的賣家, 我建議您要民事刑事一起告, 原則上刑事案件會強迫Y或P以及Dell提供所有交易相關資料, 這樣就能夠抓出後面真正的"盜號者"抓出來以後民事求償, 然後叫Dell一起申請民事求償.....保證有人會被抓去關而且賠到老婆小孩脫離關係!
下午接到 DELL 業務的電話。她說她與上司開會後,把我的卡號列為特殊專案。她們的處理如下:1.已一一向之前的購買人致電,警告他們不得再用此卡號購買。並且往後(也快到期了)會加強此卡號的控管。2.所有被別人用掉的額度(那六個型號),我的卡一樣都可以照常訂購,只是列為專案處理。以上報告
樓上大大,拜託您千萬別這樣就算了,這是在縱容罪犯阿!!!第一,盜用卡號的人沒有經過你同意,用了你卡號第359條: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第二,盜用者隱瞞真相,去轉售給無辜的消費者圖利,然而那些卡號並不是他的,也就是無權使用,也就是說,他賣給消費者「假貨」...使人陷於錯誤、謀取不當利益=這是詐欺!請一定要去告他,只要去警察局報案就可以了,做筆錄一兩小時很快的!至於時間精神?放心絕對回本,當然要他賠償五十倍,賠你兩三萬起跳。(放心他不會不賠,因為有和解才能減刑,他不賠你只會被法院罰更重,嚴重甚至要去關)跪求大大們一定要去告他,難道你甘心你的權益被人偷去轉賣圖利嗎?我估算一下,那六台他賺了應該有將近兩千(後期13R的代購價約800元)
tony333324 wrote:請問你要告的對象是?...(恕刪) 不必這麼麻煩啦!你如果在網拍上找人幫你代購,你一定會轉帳給她吧?購買者並不是罪犯,而是無辜受到牽連的人而已(證人身份)真正的罪犯是收錢、輸入訂購資料的那個人,他才是盜用卡號的人!!只要買家提供網拍交易紀錄,不就能逮到人了嗎?就算不是網拍,而是其他交易平台,至少有轉帳帳戶也一樣能追到人只求被盜用的大大們千萬別縱容它們,講難聽點,這是個賺錢的機會阿~原本卡號就是能賺錢的,告他討個五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