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ens118 wrote:所以這個部分,我們建議北部鄉民將價金至法院辦理提存領不領那是DELL的事...(恕刪) 我只是很好奇, 已經刷信用卡的, 不能說我已經提供所有刷卡的資訊, 領不領是 Dell 的事 ? 刷卡和提存有甚麼不同 ?
ruinousdeity wrote:作者 ruinous...PS2:提存的部分不限筆電或螢幕,我們不認為台灣DELL片面的對外聲明具備實質的法律效果匯款的時間點並不是非常重要,重點是在提出告訴前先完成買方應履行的義務目前現階段為確保選擇電匯方式付款有意提出小訴的網友能符合資格現階段需要有意入團的各位做的,僅有未轉帳者近日內需同至法院辦理價金提存的動作(恕刪) 完成買方應履行的義務,有你的,看來終於有懂法律的出來了,你的作法是很正確的,而且贏面很大XD,加油!信用卡部份的網友們,只要Dell那邊沒跑完卡的確認程序,基本上你們的合約成不成立是很有爭議的,希望渺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