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stmind wrote:
我同意很明顯是DEL...(恕刪)
若DELL敲詐網友這個方向成立
那動機為何 目的為何
賠本生意不可能 自我傷害商譽亦不可能
反之若消費者敲詐DELL這個方向成立
那動機為何 目的為何
不過應該查明DELL是否為蓄意或是人為疏失
兩者在法律定位上是有不同的
不同法律之間是有互相牴觸或矛盾的
所以...還是留給法律學者討論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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