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tsunny Chen wrote:
將個人的信用卡資料在...(恕刪)
同意~~
但我提供資料了~~DELL公司沒去跟銀行請款~~請問是我的問題嗎??
好像也不是喔^^
我會想上簡易庭的用意有幾個:
1.戴爾公司是以網路上有「保留出貨權利」的字樣為由取消訂單,但依「民法」第153條:「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也就是說,消費者在網路上傳送購買的意思表示時,契約就已成立,之後取得訂單確認、付款確認等電子文件,都是契約成立的證明,買賣既然生效,業者就應依約履行。
2.依消保法第12條規定:「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也就是說,契約如果確實成立,戴爾片面解約則違反誠信原則,所以,即使網頁上有「保留出貨權利」的字樣,也是無效。
3.這一點最重要~訂單日期為7月4日,那為啥他不出貨呢? 賠償條款給20000折價卷是7月5日的訂單喔^^
感謝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