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ocf wrote:我為什麼要做事情,因...(恕刪) 小弟知道大部份大大都是不太爽dell的處理態度...甚至於支持政府對此類大公司施以高額罰款...以維護保障消費者權利... 這樣有問題嗎?您說"我已經準備好了,有心人開始罵我吧!戴爾槍手、工讀生、業務員……。"是意味有大大擅自將您抹黑...但是您的言論...那對於那些只求要"預防對於廠商不當促銷行為"做個懲處規範的網友們...不也是一樣的言語凌辱嗎?
kaocf wrote:我為什麼要做事情,因...(恕刪) 又一個搞不清楚狀況的槍手出來亂了.......兩個完全不一樣的狀況又放在一起比較........到底有沒有基本的法律常識呀..........換下一個
繼續幫無良的公司護航吧!!誰先錯在先??錯了不可恥,可恥的是認錯的態度!!再來,誰知道這不是用假促銷在騙消費者的個資??一個跨國公司危機處理如此草率…笑死人了!!我本身也在外商待過幾年,這種事情在我看來是可笑之至dell滾出台灣吧!!一個沒有誠信的外商,專欺負台灣人
kaocf wrote:我為什麼要做事情,因...(恕刪) 相同的論調已經在其他討論串被其他大大糾正過了利用資訊系統的bug, 買賣東西, 有沒有違反法律呢?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0&t=1129915&p=140樓就是小弟當初回的文~~~你再參考一下吧這是完全不同的狀況唷如果今天是你跟戴爾定了一台螢幕,結果DELL因為系統問題出了十台給你,戴爾要求你歸還你卻不歸還,這樣你就反了侵占罪這樣比較符合ATM吐鈔錯誤的狀況但今天的狀況是你在ATM操作的時候,帳戶裡已經扣了一千塊,ATM卻沒吐錢出來.......無奈換作是你,你會怎麼做今天大家在吵的,有兩個部份1.訂單承認的問題今天消費者在網路上下了訂單,並提供個人資料作線上刷卡或匯款,這樣其實在一般的網路購物網站,基本上都已經構成了訂單成立的條件,但DELL卻設定了一個"收到確認信並不代表DELL接受您的訂單"的條件,這樣到底算不算是違法,這是有爭議的。經濟部商業司在七月六日接受訪問時的時候提到"網路交易只是交易工具、平台不同,交易所涉相關法規與實體通路是一致的"。今天要是在實體通路下發生類似的事件時,你認為業者需不需要出貨???2.戴爾所謂的人為失誤和系統錯誤,到底是不是真的?摘自WIKI契約(或合約),是雙方當事人基於對立合致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法律行為基本上買賣雙方只要合意,契約就算是成立了今天我假設一個狀況,當初DELL的LCD 7000元折扣是真的,NB 40000多元的折扣是真的,但在爆單的狀況下,發現這樣會對他們造成很大的負擔及不利,所以反悔了DELL當初同意折扣,消費者也願意購買的清況下,契約是不就已經是成立了呢?現在卻又反悔,是不是造成構成違約的要件了?也許有人會說一看就知道是系統錯誤或人為疏失所造成的,但各位檢視一下DELL的網站,折扣比這些高的比比皆是,誰能很清楚說出哪些是真的折扣,哪些又是因為疏失所造成的折扣?在網路平台購物時,消費者只能單方面的相信網站的真實度,因為業者在系統維護上,就應該要保證系統的真實性,若是依照DELL的作法,多年來消費者及其他網路購物業者所建立的互信,將被DELL毀於一旦以上為小弟的拙見
rexme wrote:搞不好這批貨出了 , 問題一堆 , 整死自己~~...(恕刪) 呵呵呵!就怕 DELL 死賴著不肯出貨啦至於出貨後要是問題一堆的話那更好....現在還有工讀收喔 ?!好久不見了不知跟今天北市消保會要開罰有關係嗎?DELL DELL 出貨就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