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萬根本沒有警示效用等於變相又幫他們打一次廣告至少要罰1000萬再個別針對消費者做出合理賠償再停止網上販售三個月之類的台灣就是太好說話~太好欺負很多台灣人在美國作生意出點小問題就被告到賠上億或破產的外商在台灣真是太好混了~ e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