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下午去銀行,DELL把匯款退回。
我7/6匯過去,銀行說一般當天會退回。但這次是花旗銀行在隔天7/7以帳號關閉當理由退回。
今天才通知我去領。
我沒有領,因為只有退回我的匯款,也就是我必須承擔匯款的手續費。
DELL為了在法律上能更站得住腳,選擇關閉帳戶,變成匯款失敗,連手續費都由消費者承擔。
但我7/6匯款,銀行當天也沒被退回,銀行也說一般當天匯款失敗當天就會退回。
但花旗銀行卻在隔天才以關閉帳戶名義退回匯款。
就是7/6當天結帳,該筆匯款不在我這裡,也不在幫我匯款的銀行。
也就是花旗銀行已經在7/6收到該筆款項。
隔天7/7才以關閉帳戶名義退回。
消費者我損失1.匯款手續費 2.損失 一天的利息。
花旗銀行多一筆現金在帳上,如果該筆款項沒有入帳,花旗多賺一天利息。
如果有入帳DELL專戶多賺一天利息。
最後DELL要求花旗銀行在7/7關閉帳戶,並退回7/6匯款來規避法律責任。
雖然消費者訂到便宜價格希望契約成立,但DELL也耍花招,希望造成契約不成立。
過去還會一一跟消費者聯絡道歉,退回價款加上匯款手續費,這一次連電話聯絡、EMAIL聯絡都沒有。
直接退款,意思就是說,你活該,誰叫你貪小便宜。
所以,如果在7/6匯款成功可以算是契約成立,那我一定要堅持DELL要出貨,誰叫你活該標錯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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