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稱: 荷蘭商戴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公司電話: 02-2376-6888公司地址: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218號20樓申訴內容:本人000(以下稱甲方)於2009年7月4日在荷蘭商戴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以下稱乙方)網站購買乙台Latitude E4300 (S720508TW)筆記型電腦,線上折扣後價格合計為NT$00,000.00元(訂單編號: TW0000-0000-00000,如附件檔案一),然經甲方以0000方式付款,乙方以價格標示錯誤為由,拒絕給付該物,並片面取消契約。望貴會向乙方表達甲方已決定採取申訴行動,若乙方仍拒絕給付,則請貴會協助函告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將檢舉乙方廣告不實,無法踐履其廣告表示,屬於商品廣告中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另外,若對於網友提供的連結感到不放心的話,也可以直接從【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的首頁中,在上方選單中點選【線上申訴】即可進入申訴。【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http://1950.cp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