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還有一些網友大大PM我, 說是太晚看到這個串連了, 還想加入Line討論群,
那麼, 根據之前的貼文, 還是要請要加入的大大們做完以下的確認:
若是您願意"正式"加入"對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的聲索群組",請透過Mobile01給我版主本人一個新的PM,內容包括:
1. 您的貴姓X(注意,姓就好,不用名字。仍保持您個資的隱密性。)
2. 連絡手機號碼(注意,遮掉中間三碼。譬如您的電話是0912-345-678,請給與0912-xxx-678)
3. 購買電腦之發票資料:包括購買地點以及發票號碼,可以遮掉不想透露之其他資訊。
4. 聲明:"本人X先生/小姐現為ASUS Transformer-3-Pro-T303UA之擁有者,並且本人並非為華碩電腦現職員工。單次授權葉先生於2017-02-24北市消保官協調會議上代為向華碩電腦爭取相同之權益。"
5. LINE ID。
以上缺一不可。
以上缺一不可。
以上絕對缺一不可, 沒有例外, 否則就不會再以PM通知您如何加入Line討論群了。
(好吧, 雖然據我所知: 苦主們的討論也是有一陣沒一陣的, 但總是有比這裡這(公開的場合)更明確的方向與方案供大家討論&選擇)
要加入就動作要快喔, 同案的正式消保協調會訂在4/6就要招開了~
報告完畢!!
台北市消保處要在4/6開一個正式的調解委員會, 三位調解委員再加上兩造, 所以請改一下
4. 聲明:"本人X先生/小姐現為ASUS Transformer-3-Pro-T303UA之擁有者,並且本人並非為華碩電腦現職員工。單次授權葉先生於2017-04-06台北市調解委員會會議上代為向華碩電腦爭取相同之權益。"
其他幾點不變。
AsusT303FanDefective wrote:
哈囉
因為還有一些網友大大PM我, 說是太晚看到這個串連了, 還想加入Line討論群,
那麼, 根據之前的貼文, 還是要請要加入的大大們做完以下的確認:
若是您願意"正式"加入"對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的聲索群組",請透過Mobile01給我版主本人一個新的PM,內容包括:
1. 您的貴姓X(注意,姓就好,不用名字。仍保持您個資的隱密性。)
2. 連絡手機號碼(注意,遮掉中間三碼。譬如您的電話是0912-345-678,請給與0912-xxx-678)
3. 購買電腦之發票資料:包括購買地點以及發票號碼,可以遮掉不想透露之其他資訊。
4. 聲明:"本人X先生/小姐現為ASUS Transformer-3-Pro-T303UA之擁有者,並且本人並非為華碩電腦現職員工。單次授權葉先生於2017-02-24北市消保官協調會議上代為向華碩電腦爭取相同之權益。"
5. LINE ID。
以上缺一不可。
以上缺一不可。
以上絕對缺一不可, 沒有例外, 否則就不會再以PM通知您如何加入Line討論群了。
(好吧, 雖然據我所知: 苦主們的討論也是有一陣沒一陣的, 但總是有比這裡這(公開的場合)更明確的方向與方案供大家討論&選擇)
要加入就動作要快喔, 同案的正式消保協調會訂在4/6就要招開了~
報告完畢!!
你的問題在一堆想要退機+賠償的討論中看來怪怪的



To 路過的大大們:
別跟丟囉, 要加入Line就剩這週了,
週末放個假後一下子就是4/6日了
我忙, 葉苦主比我更忙三倍,
我們能湊在一起弄名單的時間根本就擠不出來了, 你就拖吧, 過了這個村保證沒這個店
To 已PM但還沒被加入LineGroup的大大們:
算一算近十位,
其中大部份我都已經PM給你們了, 問題都出在"發票沒證明(jpg or pdf or ...)"或是"沒跟上#55: 4/6的新會而不再是2/24那個已經過去的舊會", 不補就lag, 葉苦主真的比我忙三倍, 我可是叫不動他再加你的
To 已加入群組但是最近看不到葉苦主的苦主們:
這...抱歉先
上上週是小的我的因素, 上週跟這週換成葉苦主在衝刺月底的工作成效了
我電話問過他, 他也很抱歉, 但一個連FB都沒的老頭子本來也就沒習慣用Line, 一忙起來就更是根本不記得要去更新狀態了.
之前我貮分工時倒是沒考慮到這個bug
這就讓我來吧, 我會定期提醒, 讓他至少一兩天上一次Line
關於委託書, 好解決,
其實傳真(to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消費者保護官室)或照片(To葉苦主, 之後當場出示)都可, 所以不用擔心來不及,
但葉苦主本身就重隱私, 他更不喜歡知曉別人的個資, 所以還卡著......我再催催.
關於出席, 有點歧異, 消保官講的一人一款
所以這得要找到那天的主持陳委員, 才能敲定到底該怎麼出牌.
以上是我知道的部分, 先葉苦主一步先報告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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