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iel99kimo wrote:
誰叫你七天之內沒去更換新品,等到過了七天之後再去盧要更換新品!
這和七天還是七十天都沒有關係
是店家用舊的商品充當全新品賣給消費者
已經是違法的詐欺行為,就算七個月以後才發現
一樣可以提出控告或要求賠償
daniel99kimo wrote:
這樣誰也不知道是否你是自己弄壞,還是真的是維修品.
你有證據說是維修品嗎?....(以下刪除)
對啊,我們的確什麼都不知道
但何必把每件事情都往負面去想呢?
我想原作者只是想把自己的經驗告訴大家
希望不要再有人上當受騙
原作者的心情已經很不好受了
您就別再雪上加霜了
daniel99kimo wrote:2:
rambo183先生,就算你是真的是拿到維修品,有二種方法!
1:拿回去原店家問問看!看能不能讓你更換新品.不然你就要去消基會告~~怎樣怎樣之類的!
若是第一個方法沒用
這是詐欺,說要告他們詐欺更有用。
daniel99kimo wrote:2:
就跑去華碩原廠告狀,跟華碩原廠說茂訊電腦賣給你的是不良品,但是為什麼華碩你會
生產出這款LCD背光不良的筆記型電腦,讓我買到.請換一台新的給我!!!
不是買到新的瑕疵品,是店家販售維修過的舊品
是店家詐欺,不是出廠的新品就有瑕疵
daniel99kimo wrote:
會哭的孩子有糖吃.
儘量哭吧!!!
現實就是這樣,這就是我們的社會教育
太多的消費者都只會忍氣吞聲
卻只有被黑心店家繼續欺負
這也是許多不良的商人長久以來讓我們漸漸了解的事實
尤其是販賣專業商品的店家(電腦產品、手機、攝影器材...等)
這是一個惡性循環
無理由的袒護店家是沒有用的
只有在遇到不公平的情形時勇敢說出來
才能讓台灣的消費環境越來越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