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y06160517 wrote:理論上不是耍流氓就有...(恕刪) 但民法不是有提到,買到的東西有暇疵可以取消該約定嗎?每個人對亮點的感覺不一樣,由廠商來認定會好一點啦!!另外,在國外買東西包括台灣的商品,大部份都可以在一個月內無條件退貨這點台灣應該可以學學吧!!只有7天還只限網購....等..實在不優^^
yatungj wrote:但民法不是有提到,買...(恕刪) 你指的是 民法在 359條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僅得請求減少價金。但是你民法只讀一條嗎? ^.^民法第351條買受人於契約成立時,知有權利之瑕疵者,出賣人不負擔保之責。但契約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華碩已經在保固書面告訴你亮點非保固範圍(去仔細讀一下吧)你要如何主張你可以以亮點來跟他解除買賣棄約?你只能要求他要負起維修責任而已(當然是要付費的)
退貨率高是 Acer 說的...他們那時酸葡萄的說看 eeepc 退貨率高於一般 NB平均值..所以Eeeepc不足為懼量一個國際大廠也不至於敢隨便亂說..我個人認為..如果退貨率高屬實.. 應該是因為亮點.. 網購買當然退
yatungj wrote:大哥不是每個人都像你民法那麼強啦!!買到自己覺得有問題的產品,多少都會不開心吧!!所以我後面才會說要請廠商來判定啊!! 讓消保官來處理看看其實就法律而言,保固條件和契約也不是廠商說了算,如果抵觸消保法也是無效,既然消保官受理就表示消保官認為有說明的必要
以LCD PANEL的保固來說除非有明說有保固無亮點不然在國際標準上亮點3點之內是屬於國際認可良品如果樓主買到的EPC亮點真的很多(3點UP)才有權利要求店家退換貨建議在買相關LCD產品時在購買前先問可否驗機跟更換是事再去盧要是店家硬一點吃虧的還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