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上就這樣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只是個筆電的舉證問題就不用自己太去鑽牛角尖了大不了下次換一家像那種車禍的舉證上沒法弄清楚的問題才嚴重--民事訴訟法 第 277 條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但法律別有規定,或依其情形顯失公平者,不在此限。--
看圖片像是TFT ARRAY破裂因為影像已經無法正常顯示了猜測是從後方(就是LOGO那一面)施力的起裂點比較像是左側因為漏液的情況比右側嚴重樓主的NB有攜帶移動嗎?放在袋子裡被壓破的機率比較高如果是彩片濾光片破裂,應該還可以正常顯示有錯請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