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這些本土廠商也老是用台灣市場太小來搪塞
有些連個中文說明書都不給(目前大多會有簡體的)
ryanku918 wrote:
從這版的回文來看, 台灣消費者弱勢可見一般 ... 也只能無奈台灣廠商老是不甩台灣市場
...(恕刪)
理性與否 wrote:
看完整篇文章 在看大部分網友發文的重點有二
1.為何事隔兩年 才去做維修動作
2.更換最新最貴之比電兩台
關於第一點
想請教各位 筆電損壞 兩年後才拿去送修 到底哪邊出問題了?? 請問台灣法律上 哪一條有規定送修時間呢?? 還是各位網友規定的時間是多久才算是正常???
之前用toshiba筆電玩ONLINE GAME玩到面板壞了 我拖了三個月 保固快到期才去送修.....看到眾多網友的質疑 忍不住冒了一身冷汗 趕快反省自己 看看哪邊居心不良 可是反省半天 都想不出來拖到保固快到期才送修 是哪邊有問題?
簡單說第一點本身就是讓自己應有的權利睡著了兩年
現在才硬要行使,這在法律上是不被保護的
另外,華碩假如硬要走法律途徑解決
是不幾乎不會敗訴的,廠商願意再換貨給顧客已經是釋出最大誠意了
詳細條文不再多說可以去看我在第八頁79篇有說過了
可以告訴大部分的人
假若你買後發現有瑕疵是可以要求廠商解約或是交付無瑕疵的物品
但明知有瑕疵又放置不理
那就不在保護範圍了
S.T wrote:
節錄您網誌的第14點...(恕刪)
zycamaniac wrote:
我要說一下我在華碩皇...(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