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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us ux303lb抉擇...歡迎大家回覆

您好,提供您我親身經歷:

  我住高雄,因女兒今年是大一新生,為了給她買筆電,先上網找適合學生使用的配備、價錢及考慮普及性(非常後悔沒先來這裡看大家的發文),於是到了建國路去看機器,先到了順發,店員讓我們非常"自由"的逛、隨意的摸筆電,他們忙他們的事,當然我們在掂掂筆電重量、東摸西摸後就出來了,走著走著就看到一家店面不大的賣店,有位戴著黑框、態度和靄的先生非常積極招呼我們,於是我們進去了,他很熱心的問我們的需求並且介紹電腦,那家店雖不大但生意非常好,客人總是將二、三張桌椅坐滿,還有站著等待介紹的客人,當天我們原本是要看ASUS UX305,但在考慮配備後又看了UX303LB,覺得這台比較優,但並未在當天購買,當下那位親切的先生留給我們名片(喔,原來他是店經理),要我們有興趣可以再找他。

  經過一星期後,8/22我們去到那家店買下了ASUS UX303LB再加裝4G RAM,女兒開心的抱著新筆電回家,回家後使用大約10次吧(最後一次使用是9/10,這時都沒發生任何問題!)

  接著,慘事發生了,9/13晚上7點多女兒在學校宿舍打電話回來求救:電腦無法開機,我和先生一度以為是不是電源線沒插好、接觸不良,還斥責了她,結果,在幾經確認後,排除電源線的問題,是電腦掛了!新電腦......三週就掛點....,真是比中樂透還LUCKY啊

於是,當晚,我們CALL了那位"親切的經理",跟他說了這狀況,
  
他回覆:要先請工程師檢查了解才知道

我再問:檢查需多久時間?

   他:要查才知道

   我:有可能換新的嗎?

他:過七天,盡力處理好

我有點火了:過七天就不能換新的?不是有保固一年嗎?而且我們連一個月都不到?

他:請工程師檢查

從頭到尾,那位經理回覆只有"要查"!

  女兒在9/15晚上下課後急著抱著電腦回來,我們馬上衝到店裡,工程師先在現場做了簡單的檢查說,他研判可能是主板出了問題,"主板"?是"主機板"?哇哩咧,筆電的心臟就是"主機板",除了主機板還有啥重要的?他們也無法處理,說要送華碩皇家維修,我再問:有可能要求換新嗎?他們說:要問華碩!當下開了維修單給我,我還請他們幫我們做急件並且主動回覆我,他們也都很配合的答應,無助的我們現在能做的只是"等"!等店家隔天寄到皇家、等皇家檢測問題、等店家告訴我問題在哪兒?

  9/17我主動打去皇家問維修進度(告知電腦已後送,表示現場工程師也無法解決,天哪!是多大的問題?)並再詢問可否要求更換新機,據接電話人員告知,他只是總機無權做這個決定,9/18後端工程師終於來電:是主機板壞了,已修好!但換上的主機板僅是"良品",非"全新品"!

  我再去電店家:我問過高雄市政府消保會,我可依民法365條,提出這是商品瑕疵要求退換貨!
  店家:如果您是七天內拿回來............(又是那一套說辭,就是不行退換),喔!消保會也只能協調,無法強制,我們工程師也參加過很多次了!(重點來了,他們參加過很多次消費爭議的協調)

  9/21我主動打去皇家問,是否可領回筆電,皇家說:可以!我再問:我沒有皇家的維修單,只有店家的,皇家:沒關係!於是,我去領回筆電了,在現場我又再問了一次,可否要求換新機?櫃檯小姐:嗯.......這我不能決定,我要問主管,約3分鐘後,答案就是:我們會在保固內保修balabala.......,就是:想都別想!

  這是我慘痛的經歷:

  1.請各位要買筆電的朋友多比較幾家賣店,說得天花亂墜的業務在賣給你產品後那態度真是..........!這店家將我的筆電送回給華碩後,沒有一次主動打電話給我,都是由我打給他,不聞不問的態度是一個上市公司該有的作為嗎?

  2.ASUS的品質由各位朋友自行體會囉!

  3.ASUS和他的經銷商之間的連繫有非常大的問題,我拿店家的維修單竟也可以領回筆電,而且維修單不需繳回?

  4.消保會建議可寫存證信函(依民法365條,對象是店家),我們很想,但我和先生都是忙碌的上班族,實在沒空參加後續的開會、協調......一連串的程序,只能先把維修後的筆電抱回來。

  但,我們現在都告訴身邊所有的親朋好友,不要買華碩的產品,也不要到建國路這家上市公司的賣店去買電腦!

  












 
   



慶霖 wrote:
目前看上這款ux303lb...(恕刪)
大胖阿拉蕾 wrote:
我有點火了:過七天就不能換新的?不是有保固一年嗎?而且我們連一個月都不到?


七日內, 硬體有問題, 原廠服務中心開檢測單後是可以新品換貨; 但過了七天後, 確實都是由服務中心處理好.

保固期是 2 年, 保固期內的處理方式都是良品更換; 這部份您不用太擔心.

您也不一定需要自己親送華碩服務中心; 保固期內, 華碩可以免費快遞到府收送; 亦可以透過 0800-093456 聯絡後, 將外箱包裝好, 去 7-11 透過 ibon 印出維修單, 交給 7-11 店員就可以了.

提供您參考看看.

相關支援 : http://www.asus.com/tw/support/

沒有維修單, 基本上是不能領回機器的; 也許服務中心的人只是想要讓您方便, 由您提供維修編號來讓您頂回機器.

從某些程度來說, 不是為了方便您即時處理, 解決問題嗎 ?

提供您參考看看.

本名 : 許德龍, 擅長於電腦系統規劃及疑難排解. 昊翔科技有限公司DEL客製化原廠業務戰合作夥伴
民法瑕疵擔保責任(354-365條),要求業者負起責任來處理!


五、買賣標的有瑕疵,如何解除契約:
 依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從速檢查的義務、發現瑕疵通知的義務),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其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僅得請求減少價金。」民法第三百六十條規定「買賣之物,缺少出賣人所保證之品質者,買受人得不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而請求不履行之損害賠償。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物之瑕疵者,亦同。」
 如果買賣之物,是屬種類之債(註),如其物有瑕疵,買受人除可請求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一項),也可選擇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而出賣人對於另行交付之物,仍應負瑕疵擔保責任(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二項)。


大胖阿拉蕾 wrote:
民法瑕疵擔保責任(354-365條),要求業者負起責任來處理!
五、買賣標的有瑕疵,如何解除契約:
 依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從速檢查的義務、發現瑕疵通知的義務),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其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僅得請求減少價金。」民法第三百六十條規定「買賣之物,缺少出賣人所保證之品質者,買受人得不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而請求不履行之損害賠償。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物之瑕疵者,亦同。」
 如果買賣之物,是屬種類之債(註),如其物有瑕疵,買受人除可請求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一項),也可選擇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而出賣人對於另行交付之物,仍應負瑕疵擔保責任(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二項)。


我想, 你要的可能不是單純處理好事情這麼簡單; 我建議您去找原購經銷商去洽詢.

或者, 您可以聯絡消保官和原購經銷商調解看看.

祝您好運.

本名 : 許德龍, 擅長於電腦系統規劃及疑難排解. 昊翔科技有限公司DEL客製化原廠業務戰合作夥伴
停產?

華碩工程師明明跟我說今年七月才出產的!
品質不爭氣.少買為妙. 不買更佳. 別跟自己口袋過意不去.
大胖阿拉蕾 wrote:
停產?

華碩工程師明明跟我說今年七月才出產的!


科技總是不斷的往前進步的; 大概在晚一到二個月, 就會有新平台 (第六代 CPU)正式上市.

本名 : 許德龍, 擅長於電腦系統規劃及疑難排解. 昊翔科技有限公司DEL客製化原廠業務戰合作夥伴
先生:
有時候花錢買的不止是產品,也是服務,ASUS的售後品質聽說不錯,但如果真照這篇品質看起來,也就跟一般差不多吧?

人家都說買電腦給女兒上學用,趕著用,當然比較急,又遇到買賣成交前兩套嘴臉的經銷商,如何能不氣憤?

你這樣說「我想, 你要的可能不是單純處理好事情這麼簡單」,這樣給人家貼標籤,恰當嗎?

如果只是想要賣東西,但無法同理心為客戶服務,把客戶當敵人,這樣會把客戶往外推哦。

好好處理,沒人想要當奧客,現在對方也只是跟大家分享消費經驗阿,沒必要酸她吧,又不是跟你買的。

BY購物很吃奇檬子的路人


znofto wrote:
先生:
有時候花錢買的不止是產品,也是服務,ASUS的售後品質聽說不錯,但如果真照這篇品質看起來,也就跟一般差不多吧?

人家都說買電腦給女兒上學用,趕著用,當然比較急,又遇到買賣成交前兩套嘴臉的經銷商,如何能不氣憤?

你這樣說「我想, 你要的可能不是單純處理好事情這麼簡單」,這樣給人家貼標籤,恰當嗎?

如果只是想要賣東西,但無法同理心為客戶服務,把客戶當敵人,這樣會把客戶往外推哦。

好好處理,沒人想要當奧客,現在對方也只是跟大家分享消費經驗阿,沒必要酸她吧,又不是跟你買的。

BY購物很吃奇檬子的路人


人家都寫法律出來了, 我為什麼不能這樣憶測 ?

我絕對相信你所說的, 但我也不是很喜歡貼別人標籤; 如果只是想要把問題處理好 (又或服務做好), 會拿法律出來壓別人嗎 ?

我不知道.

也許每個人對這方面的感受不同.

如果是我被這樣寫, 我就會有被壓迫的感覺. 你不覺得是這樣嗎 ?

如果他願意 Post 維修單號, 送修地點及問題點給我, 也許我還能透過管道去請人瞭解一下是發生了什麼樣的問題; 有沒有辦法用專案還是什麼樣的方式去協助處理.

但如果只是拿法律出來講, 那我認為他確實是在壓迫別人就是要給他換新機, 而不顧別人的狀況.

人對人的感覺是相對的, 我當然希望大家都能很滿意; 其實我本來想要插手這件事情找講師去聯絡看看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客戶不滿.

但因為他搬了法律出來, 我個人就覺得問題不單純, 不如不要管這個客訴.

免得我躬親變事主, 自己的好心反而變成他人對我的敵視. 何苦來哉 ?

本名 : 許德龍, 擅長於電腦系統規劃及疑難排解. 昊翔科技有限公司DEL客製化原廠業務戰合作夥伴
何苦來栽! 換台新的可能更糟. 可免 !
法律是最低標準. 商家連最低標都無法達到, 可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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