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gfisher0404 wrote:
看來大大對ASUS怨念很深...
剛看了好幾篇文,大大PO文的內容都一樣...(恕刪)
沒有啊~~
我只是恰巧路過無心插柳

只是覺得華碩樣樣得第一,怎麼不說自己在申訴也是得第一而已

lien291 wrote:
請勿涉及人身攻擊消費...(恕刪)
樓主的想法基本上是對的..
甚至要求賠償我也可以贊成.
不過, 直接要搞兩台高階機, 就有點過頭了...
W7一台也不過4萬出頭.... 甚至更低的也有..
弄兩台七八萬以上的機器實在過頭了, 除非...
能夠舉證你受到的實質損失, 並且讓法院認同...
否則, 除非華碩願意, 不可能成功,. 而且也不合理....
以比例原則來說, 除非你受到很重大損失, 並且還能夠具體,具證給法官..
讓他為你的損失主持公道, 否則這就跟隨口說說的"精神損失"一樣..
既很主觀, 也有點漫天要價的感覺..
就我的看法, 反而讓自己本來很嚴正的立場, 變成給人趁火打劫的觀感...
未必真正有利...
華碩律師團不是混飯吃的, 當你這樣漫天要價讓他損失時(不是兩台筆電問題, 而是大家比照辦理..
恐怕連法官都不會認為合理), 對方不可能不反擊你, 在道理上不是絕對站得住腳狀況下..
失敗的可能性會比較高....
廠商對產品負責也是義務 ,刻意不誠實 的欺瞞消費者 被抓到, 被罰雙倍,也是它自己當時選擇投機,所該付出的代價!!當初乖乖誠實保修,就不用被罰.
支持版主 去要求雙倍賠償!!!
若不這樣做 , 不然 以後所有國民 都選擇 逃漏稅,廠商都選擇 規避責任 ,反正 被抓到再視情況處理囉. 整個社會變成 不誠實 ,欺瞞, 投機的人吃人 社會.
個人認為 Dell案 和 asus案情況不同,求償比例也不應相同. 應該要看犯錯的 "動機"是 "刻意"?還是 "無心" ? Dell案屬於無心的犯錯,消費者過度求償 較站不住腳. 就像,開車不幸意外出車禍肇事,所負的刑責 和 肇事"逃逸不負責",的刑責不一樣的. 肇事逃逸,等被抓到再賠點錢,就想了事,如果,沒被抓到,就算賺到...那其他廠商有樣學樣,從此心存這種態度.
lien291 wrote:
那不回收站得住腳嗎?...(恕刪)
廠商不回收是站不住腳, 甚至有可能叫法院強制它執行..
無論如何, 即使華碩有能力讓法院不這樣做, 我相信大部分人包括我在內..
都可以認可這種要求及立場....
不過, 跟人家伸手要東西當"賠償"又是另一回事..
就跟Dell案一樣, 要求Dell負責是對的, 但要他們一定要照價出售又是另一回事...
前者絕對合理, 後者... 在大部分國家都不會合理...
你能拿到東西, 是因為法官站在"承認你的損失"立場判決要給你多少錢..
這點是要嚴格去採證及認證的, 更要符合所謂比例原則...
以華碩的立場, 既然都回收了, 應該就不可能賠你什麼大條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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