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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碩ASUS賣性能不合格的筆電,消保官主持會議,本人質問,華碩無言以對。送修已106天。

很佩服版主的勇氣和決心,能花如此大的精力和時間去對抗不合理的事情
因為我也遭受與版主相同的遭遇,不過我選擇拿回電腦就好

今年6月, 我買的EeePC 1201N在保固期內的因風扇壞掉送修一個月才回到手上
這期間華碩也是不聞不問,連風扇壞掉等備品也是要我自己打電話去問才知道
反應到客服也只是維修人員打一通電話說沒備品不能修,在調貨要你等
沒有任何替代方案,也不管你沒電腦用會不方便

雖然其他的家品質和服務不見得比華碩好,但是當初會買華碩就是認為他的品質和服務比別人還好
所以經過這一件事後, 我不會再買華碩的任何產品了,同時也變成宣傳華碩品質不佳的一份子
支持板大!!!!!!
本人兩台 W7S&W7J 用沒多久就有問題 太熱 六宮格 .....
剛好回國要修 順便上網看一看發現大家都有這問題
對asus死心了 原本還想說自己運氣不好拿到機王......
lessismore614 wrote:
要求人家退你兩台高階機器...跟土匪就沒兩樣了...

妨礙自由啊...真噁心...
...(恕刪)



請勿涉及人身攻擊

消費者花了時間消耗在ASUS有問題的產品上

難道消費者的時間不值錢?難道這是應該的?

有限度的補償是合理的

個人覺得在已確定有問題的產品上(NV早就承認)

ASUS本來就該作類似於歐美日汽車產業全面回收更換零件的動作

之前SONY就有因為筆電過熱回收44萬台的新聞

想想看ASUS作法應該不應該
lien291
kingfisher0404 wrote:
看來大大對ASUS怨念很深...
剛看了好幾篇文,大大PO文的內容都一樣...(恕刪)


沒有啊~~

我只是恰巧路過無心插柳

只是覺得華碩樣樣得第一,怎麼不說自己在申訴也是得第一而已
Nicky wrote:
P535手機也是容易過熱及無預警關機...(恕刪)


沒錯......我手上也有p535也是容易過熱及無預警關機....再加上曾買一台A35系列 NB過熱風扇不轉問題+一堆亮點 (見我發的抱怨文)....再加上第一代 EEEPC 701 使用過程超熱又變慢.它有風扇嗎? 從沒看他轉過???
.....目前只有一個ASUS集線器還沒出事........ ..這麼多高價商品.我算很支持堅若磐食了吧~

現在.......磐石兄.你怎可以讓我失去信心呢.
lien291 wrote:
請勿涉及人身攻擊消費...(恕刪)


樓主的想法基本上是對的..
甚至要求賠償我也可以贊成.

不過, 直接要搞兩台高階機, 就有點過頭了...
W7一台也不過4萬出頭.... 甚至更低的也有..

弄兩台七八萬以上的機器實在過頭了, 除非...
能夠舉證你受到的實質損失, 並且讓法院認同...
否則, 除非華碩願意, 不可能成功,. 而且也不合理....

以比例原則來說, 除非你受到很重大損失, 並且還能夠具體,具證給法官..
讓他為你的損失主持公道, 否則這就跟隨口說說的"精神損失"一樣..
既很主觀, 也有點漫天要價的感覺..
就我的看法, 反而讓自己本來很嚴正的立場, 變成給人趁火打劫的觀感...
未必真正有利...

華碩律師團不是混飯吃的, 當你這樣漫天要價讓他損失時(不是兩台筆電問題, 而是大家比照辦理..
恐怕連法官都不會認為合理), 對方不可能不反擊你, 在道理上不是絕對站得住腳狀況下..
失敗的可能性會比較高....
bar0106 wrote:
不過, 直接要搞兩台高階機, 就有點過頭了...
W7一台也不過4萬出頭.... 甚至更低的也有..

弄兩台七八萬以上的機器實在過頭了, 除非...
能夠舉證你受到的實質損失, 並且讓法院認同...
否則, 除非華碩願意, 不可能成功,. 而且也不合理....

有啥過分的
這叫封口費
對付做虧心事的人
懂不懂啊
bar0106 wrote:
在道理上不是絕對站得住腳狀況下.....(恕刪)


那不回收站得住腳嗎?
ASUS不回收在先

到底有多少消費者因為這問題損失了一台筆電
損失了寶貴的時間

你有看到SONY過熱回收有提出消費者需舉證問題所在??

阿~反正我本身就沒有用ASUS的電腦
只是路人角色而已

單純的希望台灣消費者能得到應有的尊重
台灣廠商服務能和國際接軌

ASUS的消費者不覺醒,也沒我的事
這帖我就不回應了
lien291
納稅是國民應盡的 義務 ,如果 刻意不誠實 逃漏稅 被抓到, 可是 要罰雙倍以上!! 當初乖乖 誠實納稅 就不會被罰.
廠商對產品負責也是義務 ,刻意不誠實 的欺瞞消費者 被抓到, 被罰雙倍,也是它自己當時選擇投機,所該付出的代價!!當初乖乖誠實保修,就不用被罰.

支持版主 去要求雙倍賠償!!!
若不這樣做 , 不然 以後所有國民 都選擇 逃漏稅,廠商都選擇 規避責任 ,反正 被抓到再視情況處理囉. 整個社會變成 不誠實 ,欺瞞, 投機的人吃人 社會.

個人認為 Dell案 和 asus案情況不同,求償比例也不應相同. 應該要看犯錯的 "動機"是 "刻意"?還是 "無心" ? Dell案屬於無心的犯錯,消費者過度求償 較站不住腳. 就像,開車不幸意外出車禍肇事,所負的刑責 和 肇事"逃逸不負責",的刑責不一樣的. 肇事逃逸,等被抓到再賠點錢,就想了事,如果,沒被抓到,就算賺到...那其他廠商有樣學樣,從此心存這種態度.
lien291 wrote:
那不回收站得住腳嗎?...(恕刪)


廠商不回收是站不住腳, 甚至有可能叫法院強制它執行..
無論如何, 即使華碩有能力讓法院不這樣做, 我相信大部分人包括我在內..
都可以認可這種要求及立場....

不過, 跟人家伸手要東西當"賠償"又是另一回事..

就跟Dell案一樣, 要求Dell負責是對的, 但要他們一定要照價出售又是另一回事...
前者絕對合理, 後者... 在大部分國家都不會合理...

你能拿到東西, 是因為法官站在"承認你的損失"立場判決要給你多少錢..
這點是要嚴格去採證及認證的, 更要符合所謂比例原則...

以華碩的立場, 既然都回收了, 應該就不可能賠你什麼大條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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