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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近況>N82JQ 國王的內建顯示卡 消費者的悲歌 目前狀況退貨障礙 <2010/09/02 update>

geraldstukov wrote:
是有遇到過很多消費糾紛啦
但是最多都只是退費了事
沒看過來個買賣退一賠一的好事...(恕刪)


當然只能退費了事阿 誰有那麼多閒時間去跟他耗 大家都自私的只想把錢拿回來而已

但這是錯誤的觀念啦 因為不只有錢而已 還有很多的時間成本、機會成本要算進去

華碩騙你的絕對不只有那台機器的價錢而已!!!

哪有那種消費者不履約就要扣保證金 業者不履約只要退費的道理

完全說不通 不符合公平正義原則

再者 今天不是每個人都像你一樣這麼懂電腦 要買之前都會先做功課

如果我媽50幾歲人了 今天想要買一台電腦 他有辦法上網看個兩天再來決定要不要買嗎???

就算他有辦法上網 他也看不懂那些規格。

我記得上面還有人說 現在3C產品規格標錯是常態這是什麼話阿???

廠商本來就要對他所販售的產品做正確的標示 不能因為規格太多 就可以標錯

如果今天賣的是食品 他也可以說 產品太多 所以有效期限太亂 標錯也是正常的嗎?

竟然還有人覺得標錯規格是正常的 看得我真是啞口無言

唉.......只能說社會變了 大家的觀念變得越來越多元 感覺維護自己的利益變得很不重要

這些廠商就是看消費者好欺負 廣告越來越不實 欺瞞的手法越來越多

常態的事情不一定是對的

其實講那麼多也沒用 最該公平的法律都不公平了 還有什麼好期待的








這已經是廣告不實的問題了,帶著您的商品以及 DM,找消保官以及公平會吧!

廣告不實的話,隨便罰都有好幾十萬甚至百萬.....

如果可以的話,再找一些電腦雜誌一起討論這些事情 !

架設你真的要跟華碩玩下去,就要壯大自己的力量,而不是你一個人單打獨鬥,螳螂檔車勝算太小了!

現在年底要選舉了,找住家附近的民意代表,也是一種作法!
3C 奈米小咖咖 ^^
請直接告消保官, 有興趣 請發mail 給媒體 .. 大家都很缺新聞的
........................
不過.. 這好像最多只能用 "廣告不實" 來處理 ~
<=== 不過, 這只會對廠商罰錢, 而非對消費者有所獲得 ~

還有版大用:消保法第五十一條規定,消費者依照消保法所提之訴訟,因企業經營者之故意所致之損害,消費者得請求損害額三倍以下之懲罰性賠但因過失所致之損害償金 ;,得請求損害額一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
<=== 版大的"損害" 是甚麼? 金錢 ? 時間 ?.... 業務損失? ... 要具體. 具量表明 !

公司又違反了公平交易法中的廣告不實,除了可以受到公平會的裁罰外,基於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規定,『事業不得在其廣告上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違反規定致侵害他人權益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 對! 沒有錯, ASUS 可以受到公平會的裁罰, 請妳具狀書函公平會, 會幫你處理!
<=== 致侵害他人權益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 .. 還是同樣的問題, 你被侵害的權益是甚麼? 一樣要具體. 具量表明 !

消保法第 二十二 條 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其對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之內容。
<=== 這是指描述企業主應盡義務, 而非相關賠償事項 ! 這只是在強調.. Asus 應盡的廣告義務 !
.........................
所以, 版大所創的 "今天商場上面沒有辦法履行合約的時候,退一賠一是很常見的" 真的讓我刮目相看
以後, 我都會保留各家廠商的廣告單, 如果明明就沒有這個功能, 廣告單上有寫這個功能.. 我就會要求退一賠一
只要我們法律上有這樣的慣例判決, 我會多收集幾張這樣的廣告單...
電腦展時我也有幫公司同事買了3台ASUS N82JV ~ 所以, 你如果有"退一賠一" ... 請務必告所我 , 我也一定要幫同事 "退一賠一"
再叫他們3個, 請我吃3次飯 ~~~

如果,對個人權益與義務不懂的人,最好閉嘴想清楚 ! 不然,法院見!
從律師的角度來看..這場官司如果只有這樣訴求為論點的話絕對十打九輸
法律上要求的條件,真的比這個嚴格很多
沒有縝密的心思,要贏很難
版上有位版兄講得好,法律不會保障好人,卻能保護懂得使用它的人


如果你認為你會贏的話,本人贊成你告到底
但是..法律這把劍,不是人人拿得動的

正義很有多種,不是你心中想要的才是正義........





建議樓主找壹週刊的壹青天

小蝦米要告大財團很難的
VincentLu1021 wrote:
廣告不實可以退貨, ...(恕刪)


退一賠一的確是有點跨張了

畢竟人家只是客服部門,你要求人家退一賠一?

我想這不是他這個小小的部門可以決定的

而且一開這個先例,往後他們的麻煩可就大了= =

你想要告他們廣告不實? 這是可行的辦法

但是他們也大可用人為疏失來當擋箭牌( EX:工讀生口誤,廣告DM筆誤 )

願意讓你退換貨已經是他們最好的處裡方式了

你想退一賠一....恩,加油

看你願不願意花那個時間跟金錢來跟它玩囉?
allen_liu wrote:
幾年前很常收到一種詐騙信的廣文..

說我中了頭獎, 要先繳稅才能領獎金.

什麼時候開始, 華碩的原廠銷售DM變得跟詐騙信一樣, 不值得信認.



briyen wrote:
我記得上面還有人說 現在3C產品規格標錯是常態這是什麼話阿???


畢竟版上還是有那種說著風涼話的人嘛~
真正做高科技產品,這種明顯的錯誤是連出現都不要出現,某些人卻認為這種錯誤值得原諒
反正台灣人好吃定,在國外早就一拳打趴
ASUS不是號稱筆電大廠
為什麼連自家筆電有沒有支援“NVIDIA OPTIMUS”都搞不清楚
還要消費者幫忙確認?

我想你的情況不就等於如果買車子時說有全車安全氣囊(前、側、後、整台包),結果買來沒有全車安全氣囊,只有前、側有安全氣囊,並且告訴你後沒有辦法加裝安全氣囊,也就是與規格不合啦,就這麼簡單,怎會出現假車禍這個八桿子打不著的東東
假車禍跟買賣有何關連?

買房子時說不是兇宅,買後才知是兇宅,用這些角度去要求賠償比較簡單,希望樓主能用力的打這場仗,
感謝樓主啦。

這樣子一些不合規格的事會更少些,不過罰一倍這個,如果你說的能成功的話那也就表示買房子在罰一間,買車子再罰一台,樓主可以想一下,在台灣這個情況看風土人情是否可能發生。

基本上同意樓主一定要讓ASUS賠償合理的損失,如車馬費、通訊時間(如果是郭董那可是寸時寸金),規格不合的損失(至少Asus可以自行提出利用多給備用電池來彌補使用時間的損失),這樣可能比較合情合理些,給樓主參考。
好怪的關念....
買東西,相信廠商的型錄,相信經銷商的介紹,結果發現被騙 ( 與事實不符 )
竟然落到的是,被大家鞭 " 為什麼不先做功課 "

什麼時候買賣的關係變成這樣了呢 ?? 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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