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錄完成後幾天,收到了ACER 活動小組寄來的mail,提及要填回函跟提供身分證…..還寫明”不提供身分證”等同放棄中獎資格。(明明就不是抽獎活動)
詳細一看,附件是寫”中獎回覆函”。這問題就來了,明明是登錄禮活動怎麼變成抽獎活動,抽獎活動中獎是要報稅的。
回去看了一下活動頁面,的的確確是寫登錄送。
回覆ACER活動小組,只回了一句
” 活動網頁:https://acerland.acer.com.tw/activity/page/19 注意事項第五點有說明請查看”

我查了ACER 最近的活動,幾乎都是抽獎類活動,不知是不是活動小組搞混這次活動性質。
《所得稅法》第14條所規定是「因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才需要課稅。
像買按摩椅送餐卷,送吸塵器的也沒看過要顧客的身分證。
分享經驗給大家。看看大家的想法,是我的認知有問題還是…..(明明是買就送,怎麼變成買就抽的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