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機為過年期間送禮,使用者旅居澳洲於過年期間返台,並於2月8日出境返回澳洲。
使用者使用1周內即發現不斷出現系統藍白故障畫面,隨即協助送往acer澳洲原廠查修,
直至澳洲acer原廠正式受理單據為2010/3/26,經澳洲acer原廠回報為主機板故障,
維修完畢後送回使用者手中,此次維修完畢經使用者反應仍出現相同故障情況,
隨即回報Acer窗口後又再次送修,此次修畢後,又再發現光碟機無法退片。
再次回報後澳洲ACER承諾21號派員處理,但到府日期變更22日也沒事先知會USER,讓USER傻傻的等。
維修品質和態度真是折磨人,買來至今未開始享受,已當近3個月的冤大頭。
以上3次回報原廠,皆不願換新機,且維修品質之爛,
期間電話或E-MAIL反映問題,溝通時客服姿態高傲,後續既無意願善後,處理也是令人不敢恭維,
此案明顯為新機瑕疵品,卻不願意換新,也不願負擔屢次送修運費(墨爾本(使用者)-雪梨(ACER)),
已經3個月了,花錢受罪天天在跟他們周旋,ACER市占率和國際知名度不是頗高嗎?1台筆電而已,
新機修三次了,每每反映台灣原廠客服得到結論永遠是待知會.會呈報.會反應...等空話,從未主動回覆。
只請你配合東配合西,態度和過程真是不入流,只會耍賴皮踢皮球,這成本這麼難吸收嗎?
此次堅持要求換新機要求,怕是明天澳洲ACER派員到使用者處理時,要使用者隨便簽個名,
到時就變成,"因為有人來查修"所以"我同意原廠維修"所以"我同意不換新機"這種爛步數,
目前已投書消保會待後續,不知有沒有人能提供後續爭取的方式或經驗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