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良興的的支票以後,高興的跟我爸拿去換 3700 現金。 (顆顆,凹我爸)馬上就把到手的 3700 跑去我家附近補了五千多元買了一台x盒子360+兩片遊戲! YA!原本期待已久的x盒子現在等於只要五千就買到了,還多兩片遊戲玩,現在正開心上機playing。良興謝謝你啦~哈哈!今天真是開心的一天。請問大家都怎麼用3700呢,彼此分享一下吧!
怎麼感覺你是來炫耀賺到小財之後的花費心得?? 假如是我會把一半甚至全部捐為公益或流浪動物基金......!!! 文章也一點都感覺不出你當初買筆電的初衷.......................麻煩這種心態改一改....免得敗壞社會風氣~!
你不是要買電腦才下訂單的嗎?你不是要買電腦才下訂單的嗎?你不是要買電腦才下訂單的嗎?這就是典型的看到廠商標錯價~故意去下單~其實就是意圖賺廠商的賠償金~就算廠商不賠他也沒損失~這種心態真的很丟臉!跑來炫耀自己拿到錢~然後拿錢去買你自己喜歡的別的東西~我看他只要是標錯價的~管廠商是賣什麼~他都會下訂單~就是擺明貪圖小利嘛~台灣真的有不少這種沒水準的人~生來獐頭鼠目之輩!
在法律的天秤上,樓主完全站得住腳在道德的天平上,只是個貪小便宜之流,不值得任何尊敬有任何老闆敢用這種員工嗎?有任何父親敢將女兒嫁給這種人嗎?我有個老美朋友說他尊重白手起家的億萬富豪,但不會尊重中億萬樂透彩的人有錢又如何??能買到一切想要的東西又如何?獐頭鼠目之輩中了一億,說話或走路不會變成郭台銘,還是獐頭鼠目之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