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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想購入acer消費者的一封信

Dark strike wrote:
感謝您的回覆,先在此...(恕刪)
老實說我也沒有說您在詆毀任何東西阿,我只是分享自己的使用經驗罷了…

好的,第一個問題我了解了。

先貼上根據您所述的法律條文:
156條:對話為要約者,非立時承諾,即失其拘束力。(資料來源: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B0000001&flno=156)

165條:預定報酬之廣告,如於行為完成前撤回時,除廣告人證明行為人不能完成
其行為外,對於行為人因該廣告善意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之責。但以不
超過預定報酬額為限。
廣告定有完成行為之期間者,推定廣告人拋棄其撤回權。(資料來源: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media=print&pcode=B0000001&flno=165)

我先說,我並沒有要為Acer護航之類,我只針對我覺得莫名的地方提出疑問。

老實講我看不出來這兩條法律Acer到底詆毀在哪裡?(可能我的國文造詣不夠高)
既然設計都有瑕疵了,Acer於維修時自動幫您做修復我覺得很合理阿!或許真的如同您所說,並未給消費者選擇的權益。但是到最後的既得利益者是誰?您!
相信就算真的給您選擇,相信您都知道這是有瑕疵的東西了,您還是會選擇更換吧?還是您比較喜歡“試試看”?
自己之前因為手機故障問題前往修理,取回時店家順便幫我換了電池不收費,會有人覺得不合理或者犯法嗎?
另外,我的意思並非Acer不需召回或發公告,前陣子Note 7就有發公告和召回。我的意思是Acer不需個別通知消費者產品可能出現問題需要修復。難道當時三星有Note 7到府收回服務嗎?又或者那些人有收到簡訊或者電話通知召回?
又,那麼久之前就發的公告,您過了好幾年都沒發現時候才要求要退換貨??
引述您的一句話:「若是依照您的說法,您是指騙人沒事,被騙的反而該死?」嗯,並沒有。那個當下說沒有您的資料的人,當下可能也不確定Acer是否有保留您的資料(且通常顧客資料都不會保留太久),您就說他騙人?
總之,那麼久之前就發的公告,那麼久之前就已經修復,那麼久之前的電腦,在2020年的今天提出來說Acer這樣違法這樣侵害消費者選擇權益這樣如何如何…這就是所謂“雞蛋裡挑骨頭”。您明白我的意思嗎?
以上。
Jackboy001 wrote:
老實說我也沒有說您在...(恕刪)

感謝您的回覆,2014送修當下,中壢直營店並未告知消費者的權益及選擇,向消保官請教後,消保官認為這個做法有違反民法165及156條之嫌,也許消保官跟我的國文造詣都需要再加強!

您的指教沒有錯,現在是已經是2020年了,法律的追溯期也剛好過了,但是對於acer2014年所提供的服務是有瑕疵的,本人感到不舒服,跟ACER要個說法,若是您覺得這是『雞蛋裡面挑骨頭』的話,照您的邏輯,228事件發生了這麼久,為什麼還要時不時的拿出來討論?難不成大家都在挑骨頭?


相信您,也可以了解我的意思吧!
Dark strike wrote:
感謝您的回覆,201...(恕刪)

早在79樓我就已經表示Acer這方面的確有問題了。
另外,我沒有要指教人的意思,畢竟苦主不是我我無法體會那種感覺,所以我不會任意去指教別人,我認為這不妥。
既然彼此都不清楚條文之意義,那就坐等高人來解釋吧!
另,您想要向Acer要解釋,那就只能看Acer有沒有01網路客服了。我的理解應該沒錯吧?這應該是您的癥結點吧?
總之我想說的話還是一樣:既然無論如何既得利益者都是您,您何必一直提呢?就算真的給您選擇,結果還是一樣吧?
結果還是一樣吧??
結果還是一樣吧???
對,除了時間關係外,這點也是為何我說挑骨頭的原因。您可能沒注意到我在81樓最後提到一個“消費者選擇權益”。
總之,解釋部分看Acer,我無法當他(們)的代言人。
好啦,以上。
Jackboy001 wrote:
早在79樓我就已經表(恕刪)


一直看不懂這兩條法律Acer到底詆毀在哪裡+1...
不是只有我 那就放心了

重申一下
我相信任何人打這麼大一篇文
一定都是帶著很強的情緒在的
這我尊重 樓主會發現不是每個板友都支持他
主要是現在的討論板 大家都很精了

我想今天的情況
1.當年的確所有廠商都在官網放處理公告,也都買新聞講
(嘿 連ipod當年想幫大家大範圍換料都是官網+新聞而已)
2.當年討論上的確大家都在討論這事,時長記得少說持續半年
3.該維修站如果真的未告知的確有問題
4.不止當年,直至現在都不是每個人購買後會馬上登錄產品
,當年各品牌都沒有更多手段可以告知,這要承認
5.樓主說要個說法,從原文裡看的出不是沒給
甚至我相信講到這份上,客服大概都給過他權限上可以做到極限的說法了
還想要到更多的說法?只剩錢或糖了,但是這都是民國幾年的機器了
不要說筆電或汽車......
我懷疑九年前買的冰棒,現在拿回店家可以換根一模一樣的嗎
6.東西使用上真的正常
以上這些大家看完都會有各自想法

分享一下個人的消保申訴經驗
消保官其實大部份情況下只負責調解
真的要有什麼措舉還是看法院,消保官其實就是給個建議,看當事人想法
消保官當下有沒有聽不下去,有沒有建議調整覺得有瑕疵之處
通常要看合解書
除非樓主印出來不然這棟樓沒人會知道現場狀況

這篇文章真是巧,剛好趕在媒體展前一個月發佈。

怎麼感覺很像政治新聞?

我剛買了掠奪者系列筆電,發現攝像會自己開開關關的;後來拿去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的acer直營服務維修中心,工程師了解我的狀況之後.......

二話不說要換新筆電給我!

明天準備要換機器了,看來我過幾天也來寫一篇心得好了

Ps:我有完整的消費記錄,開箱有錄影,有日期,有單據,有購買店家的發票,拆機升級的照片,有升級店家資訊,甚至都已經到acer官網註冊了。

重點是,這件事情才剛熱疼疼的從2020/06/24發生到現在,故事還未完。
跟樓主發生在過去的,是完全不同的故事,我想......我的會精彩很多
TACKINESS wrote:
.....
前些日清理電腦 發現4條散熱銅管與銅底U形溝槽之間 竟然有兩條是能透光的 難怪溫度壓不住...

透光?
那兩條銅管鏽蝕破掉了嗎?
Jackboy001 wrote:
.....
當然,我十分同情樓主的遭遇,但是講難聽點,給我一種“雞蛋挑骨頭”的感覺。明明沒問題看到文章跑去問還找消保官重點是產品使用根本沒問題…?
以上。

簡單講,
就是"奇檬子"的事,
多一點同理心吧。

樓主他要表達的是~~
商品有瑕疵,
廠商應該主動通知消費者,
並且提供"所有"的解決方法讓消費者選擇 (包括退款和換貨),
而不是維修站沒詢問顧客就私下更換板子。

如果換作是我,
更換板子就能解決問題倒也可以接受,
因為每個人的標準不一樣,
可能樓主就希望有其他兩種選擇 (退款和換貨)。
William00614 wrote:
這篇文章真是巧,剛好(恕刪)


我的攝影機也會自己打開,感覺是作業系統隱私那邊設定問題
開啟 chrome 或 line 會自動亮燈打開
後來索性在隱私那邊把攝影機的權限關閉不允許任何軟體使用
反正我也都用貼紙貼住沒在用
hjfrank wrote:
簡單講,就是"奇檬子...(恕刪)

感謝您的回覆,一直在懷疑自己是否國文造詣不夠好,不然為什麼這麼多人的回覆都可以這麼偏離主題,直到您的回覆才確認了自己的內容沒有問題。

後來想到陳部長說過的話,頓時豁然開朗:文章就擺在那裡,有人看得懂,有人看不懂,但是又不可能勉強看不懂的人跟你一樣看得懂....或許這就是所謂聞道者眾,悟道者寡。




我想下面應該馬上又會有人偏離主題的回覆....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hjfrank wrote:
簡單講,就是"奇檬子...(恕刪)
請您看看8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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