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去消保會報到了,參與的人員除了消保官,就是上次幫我處理問題的主管,看來這一篇文章對該主管有造成麻煩,其中一點他跟我分享的我個人覺得有理,說把後續協商的結果,例如說價格po出來是不道德的,後來想想,這也沒錯,站在商家角度看,因為從此篇後續的po文,看的出來確實有澳客,這樣子會造成商家的困擾,而站在消費者的立場,也得不到便宜,因為若後續還有人有類似案例,可能商家因為這一次的案例,態度就會轉硬,因為怕真的有澳客硬凹,這樣子對消費者也不是好事,因此把後續結果刪除了,大家也不需要在價格部分作文章,因為去外面修一定比較便宜,而個人對宏碁也沒有意見,也不會刻意去影響宏碁的商譽,只是把這一件事提供給大家參考,我想以Acer這麼大的公司,應該要有肚量傾聽消費者意見才是,更何況,也不會因為我一個案例而去影響宏碁的業績,如果能影響的話,相信宏碁的應付態度不會是這樣..
其實要不要爭取權益,還是看自己,廠商的應對會因為大部分消費者的行為而影響,而每個案例也許類似,但結果不一定相同,所以如果覺得自己的權益受損,還是建議自己經由正常程序去申訴。
其實今天協商的結果還是無解,廠商有其堅持的立場,其實我並沒有要凹什麼,只是希望不要這麼草率的說看到就一定是人為,若是這樣,為何不在保固條文裡面直接標明面板破裂就是人為,這樣子不就沒有麻煩了,一直叫我去問其他筆電商遇到相同案例是怎麼處理的,我去問其他家廠商人家會理我嗎?

我的訴求其實很簡單,在保固期內,說是人為不于保固,難道不用給我們合理解釋,不能因為發生這樣的情況人為機率大就一口咬定100%就是人為的吧,而且為什麼送交原面板廠檢測的費用要我們去承擔?宏碁筆記型電腦,給于保固的對象是宏碁吧!
說是人為的不給證明(不送檢測,若要送檢測要消費者自行付費),說要維修報價又比外面貴的多,就算修了遇到相同情況還是沒保固,我不知道要說什麼了..

還是建議,若有筆電廠商關心或看到這一篇,可以考慮把面板破裂注名不在保固之內,不然保固內萬一發生破裂還要消費者自行花費時間金錢去證明不是人為(這樣子合理?),直接列入可以省掉很多爭議了,也不會浪費消費者與廠商的時間精力,因為看來發生機率真的不小..
最後想到要補充的是,今天的過程中對方多少有說我這樣子po在網上,對其公司的商譽有影響,我想說的是,我沒有故意詆毀宏碁,我一再強調我提供個人發生的案例,處理的過程與個人感想,當然也許我的po文中自己沒感覺到哪裡有不當,懇請網友們幫我看看一下po文是不是有問題的地方!另外,今天讓我的感覺對方依然立場堅定,關於這點我沒什麼好說的,當然宏碁有其考量的地方,只不過若這一件事情宏碁站的住腳,就代表你們是對的而我這個消費者是不對的,那又何必擔心商譽問題?面板破裂也不是第一天發生,也不只有宏碁會發生啊(不然為什麼一直叫我去問其他廠商會怎麼處理,不就代表其他家也會發生),既然之前早有案例,又怎麼會說我這樣子會妨礙貴公司商譽呢?若我有不實指控或是存心污衊,捏造事實,那才會對商譽造成影響吧?若是如此,像這麼重視商譽的大公司,又怎麼會放過我呢?早就採取法律行動或是警告不是嗎!還是說自己也覺得處理過程有瑕疵,怕因而造成不好的觀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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