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動程式光碟 wrote:
買電腦產品要附驅動程式光碟,
這是天經地義的事,
像是買顯示卡, 就都會附驅動程式光碟
...(恕刪)
最可怕就是tree.tw兄(也就是分身驅動程式光碟兄)這種誤導消費者和網友的常識和觀念!!!
各位朋友,買(賣)電腦產品是一種契約行為,而「契約自由」原則則是近代民法體系保障每一個行為人(消費者)的重要權益,沒有人能逼你(消費者)一定要跟特定的誰成立什麼特定內容的買賣契約。
契約關係中如果存在著什麼「天經地義」的法律事實,那大概指的就是債權、債務的相對關係。acer不附原廠驅動程式光碟的電腦產品方案是一個買賣契約的邀約,消費者可以「選擇」買,也可以「選擇」不買,這其中根本就沒有所謂的消費者「天經地義」一定要買acer的義務,當然也就不會有acer等廠商「天經地義」一定要附原廠還原光碟的「天經地義」的義務。既然沒有誰逼迫誰的問題,,在電腦產品的自由市場中,又何來買賣之間的「天經地義」呢????
另一個tree.tw兄(也就是刻意分身的驅動程式光碟兄)再一次自己暴露這個扭曲討論串的內容存在著大量草率論證的謬誤事實的例子,就是他舉「買顯示卡都會附驅動程式光碟」這個例子。對電腦有基本常識的人都知道,「買顯示卡都會附驅動程式光碟」與「電腦商的套裝電腦是否應附驅動程式光碟」根本就是兩回事!!隨意剪貼就拿來草率對等類比,又怎能避免誤導消費者和網友的風險????
一、顯示卡無法「獨立」運作,它必須「組裝」在另外的(不確定的)電腦系統中方能發揮作用,正因為廠商不知道消費者會裝在哪一種電腦系統中(xp、vista、win7、mac???),因此,廠商必須為不確定的顯示卡組裝模式附上驅動程式。
二、而市場上販售的套裝電腦通常都不再需要其他的軟硬體配件便可以獨立使用,並且所有的硬體驅動程式「都已經安裝(附)在套裝電腦之中」,或是另外備份在硬碟還原系統或是原廠光碟等不同媒介中,所以套裝電腦在本質上「當然」不必像「顯示卡」一樣必須天經地義一定要附驅動程式光碟。這是顯而易見的基本常識。
這些都說明了tree.tw兄的觀點即便不去探討其中論證的嚴謹度和理盲情緒,從電腦的一般知識而言,恐怕也存在著一定的知識謬誤風險。
引用錯誤的法律觀念和錯誤的電腦知識在網路上刻意宣傳,這樣,算是真正的幫助消費者嗎??又怎忍心輕易自許為「公益」呢???
住手吧,這樣下去還有什麼意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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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
一、這個龐大而畸形的討論串是一個被tree.tw兄(也就是不知為何要分身的帳號驅動程式光碟兄)刻意經營出來的討論串,可能有誤導消費者對電腦技術和自身權益正確認知的風險。tree.tw兄(也就是驅動程式光碟兄)的觀點可能是對的,不同意他的意見也可能是錯的,請各位有空多比較其中不同的觀點和論證方式,最終形成自己的理性判斷。
二、acer選擇不附原廠還原光碟並不等於acer不提供還原系統方案,acer提供了另一種業界也普遍採用的硬碟還原系統(亦可燒出還原光碟),你可以因為不習慣、不喜歡acer所提供的硬碟還原系統而不買acer的電腦,但過於化約、理盲或刻意忽略論證「原廠還原光碟方案」和「硬碟預載還原方案」之間差異的重要性,則可能造成對於電腦技術和消費法律關係的錯誤認知,反而不利消費者權益,請大家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