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hello wrote:2009-08-03 02:49 by 小王hello拿廠商的回扣是一定有罪的,只是說這個案例我不清楚!! 拿廠商回扣沒有罪,團購負責人拿回扣只有道德問題,拿多拿少而已我個人是不計較,如果是今天是團購負責人,我會多少會接受廠商一些贈品(也許是隨身碟或是外接光碟機),但應該不會接受金錢,會有點良心不安^^"辦一個團購跑來跑去,連絡事情,打電話,詢價,真的累死人。要不然哪位鄉民自願來辦團購,並且事先嚴詞聲明,絕不拿廠商回扣=============================好像有種名詞叫掮客拿個1~3% 佣金都不為過在台灣,公務員拿回扣才犯法
原來是回扣啊 難怪是等「朋友都走了」之後才跟廠商談我之前看到那邊就覺得怪怪的 不是人多好談嗎人都走了 怎會自己留下來談?還想說是有特殊的關係嗎 (前員工) 才會自己留下來談原來是回扣談不攏喔 那也就難怪會想息事寧人 let it be 了
站在我的立場來看, 如果我有加入V大的團購, 如果V大能給我我認為我能接受的價格而且我已經接受, 我今天不管他拿多少回扣, 那是他的本事, 而我只在乎我能不能拿到我個人談不到的價格. 所以要說V大真的有啥錯, 我認為是太超過, 畢竟參與的人都拿到非常好的價格了而且都是事前同意的結果.再來, 我有點不懂了, 就像有人說的, 買賣交易, 可以用說的, 不能成交就算了, 就算是奧客, 動粗~? 就可以合理化? 我不認同, 我認為, 動粗就是錯了!!
actinomycete wrote:但是有人不這麼認為啊他認為動不動粗根本只是模糊焦點,下交流道啦真正的問題是回扣...(恕刪) 消費者向廠商拿回扣不是重點???可信度還有待商確!!B大的版本是ACER副總以為V大是競爭廠商來踢館。後來Y大的版本是拿回扣問題!!至於原POST V大則POST文不清不楚,還一直改文,最後說算他雞婆,當做他消失掉,然後LET IT BE......所以整件事還是羅生門????是不是有人動粗???是誰動粗???為什麼動粗???V大的身份???(單純消費者??前員工???).....都有賴V大本人或那個被V大口中ACER副總的人,親自說明,才是正確的。至於其它人說的,都不算數吧!!
dosiris wrote:不是 大家搞錯重點...(恕刪) 我都沒有拿什麼東西 !就僅次而已!既然被誤會來亂的 就已經說了 不在幫忙看規格幫忙比價了 幫忙且花時間這是這樣下場!請不要亂猜了! 既然受氣回家 希望讓你們安慰一下下就好 不是要這樣罵來罵去的 好嗎 感恩
小王hello wrote:剛剛看到了一個聳動的...(恕刪) 好啦不想再講了當初這樣寫 認為我自己也是消費者 我完全不是在場工作人員 幫01朋友看價錢是希望讓自己 結交夠多好朋友有比電大家一起討論的 只是當下一時受氣想不開 才講這件事情 就這樣過去事情以後不要再提了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