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aiqn915 wrote:
我的4920g原本是...(恕刪)
現在如何了?
權益爭取方面的問題,私以為都有一種模式:
* 找對方理論,不用太禮貌,但保持冷靜及不要人身攻擊;你一爆發就變得像理虧的人 ->
* 找它上面的管理者投訴 (由對方的主管到其總公司不等) ->
* 找規管對方(或其公司) 的團體或政府部門及媒體,
例如醫生有醫生協會(不是工會)、管醫療的政府部門、電視台及雜誌社。
一般用書面正式「介紹」以上步驟,然後最後寫上你的要求;「假若您不妥善處理,我會一直爭取」,及保留所有採取法律行動的權力。根據經驗,對方最少會認真對待事件,而不再企圖蒙混過關,打算不了了之。
かいお http://kaio.me/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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