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苦行僧 wrote:
ACER那邊的規定是
1.憑發票七日內 AND 2.出貨3個月內 ..(恕刪)
關於這點,acer的產品保固並未提到"出貨三個月內"這五個大字。因此我才生氣。
讓我有被欺騙的感覺。
-----引用acer保固說明-----
保固期限:
筆記型電腦 = 生產起始日+26個月 (電池保固一年)
新品保固:
宏碁筆記型電腦、桌上型電腦、液晶螢幕、掌上型電腦、數位相機、
數位投影機於購買日起7日(含)內硬體故障者,包裝及配件完整憑發票
可逕向原購買經銷商 或本公司各服務中心更換新品。
宏碁產品的保固期限認定依下列標準之一認定之:
1. 上述圓形保固標籤辨識。
2. 本公司之電腦系統中記載之到期日。
3. 宏碁產品保固期限,依右列之日起算保固期限起始日:
●上述序號條碼辨識●客戶購買產品時之統一發票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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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ou
如果是本來就有這樣的規定,那麼經銷商要把已出貨3個月以上的機子賣給樓主,又運氣不好出包的話,當然是經銷商要負責處理善後,不是嗎. :-)
恩,經銷商處理是應該的,但如同上面我所描述的,acer並沒有標示明確,而遇到問題時才搬出來,我才會很不愉悅,並要跟acer追究此事。
lyou
至少樓主原本那台是已經維修過的機子嘛.....
已經維修過了,換了主機板&指紋辨識。 才買一天的東西就被分解重組...心情再次低落。
外加聽到OS recovery 不能使用... 完全心碎。

Good Luck wrote:
看來買筆電的最低要求...(恕刪)
除了硬體外,也不要忘了OS...因為你也有付費.
2. 自從那個義大利CEO接手後,acer的sales比經銷商還不如,因為acer的策略是"經銷商",現有的sales就慢慢等死而已(我非常確定!)
所以~找經銷商才是王道!

人間四月芳非盡,山寺桃花始盛開。常恨春歸無覓處,不知轉入此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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