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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邊有ACER的人嗎??剛剛看到有大大寫說你們的人在會場動粗???

小王hello wrote:
內文也有改,不過沒有引言留存,只拍到標題!!
如果ACER的副總真的有在會場對消費者動粗,就真的很過份了。
但如果不是事實的話,就如樓主新改的標題:LET IT BE 吧~~...(恕刪)


網路發言如果與事實不符
原事主真要追究
真的能像新改的標題一樣:LET IT BE嗎?

連照片都給po上來了...唉
小王hello wrote:
2 ACER副總以為V大是別家廠商來亂的,競爭對手都侵門入戶了,副總還只是拉個椅子瞪人,算是客氣了。所以副總動粗是對競爭對手而不是消費者,那副總並沒有錯!...(恕刪)


如果副總修養這麼差,那麼對公司形象有害吧。
氣度決定高度,這是觀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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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次的事件
敝人略有所聞
而團購的負責人我有見過
我所知道的是團購的負責人利用團購的機會
跟團購的廠商私下要求回扣
正因為要求的太多
所以廠商認為'殺太大'了
才會有這次的事件發生
ylg55 wrote:
關於這次的事件
敝人略有所聞
而團購的負責人我有見過
我所知道的是團購的負責人利用團購的機會
跟團購的廠商私下要求回扣
正因為要求的太多
所以廠商認為'殺太大'了
才會有這次的事件發生...(恕刪)

這.....真是太神奇了.....與V大/B大的版本差太多了!!
這版本V大與ACER副總都不對吧!!
一個假藉幫團購消費者A好康,結果原來是要利用團購要跟廠商凹回扣~~
一個是被凹回扣的廠商不爽,就拉桌子對凹回扣的消費者動粗/不賣了。
不知消費者不是該廠的員工,還要求收受回扣佣金,不知有沒有罪、要不要報稅!!
如果廠商真的給非員工業務津貼(回扣),不知有沒有違反雇用契約或稅法!!
ylg55 wr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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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次的事件
敝人略有所聞
而團購的負責人我有見過
我所知道的是團購的負責人利用團購的機會
跟團購的廠商私下要求回扣
正因為要求的太多
所以廠商認為'殺太大'了
才會有這次的事件發生


事件的開端 如果是從這邊開始的話
就有趣了

但是背書的人出現了
說出另外一個開始的人出現了
廠商雖然還沒有出現

但是似乎 真相越來越難釐清了...

而且被當笨蛋的人 又變多了...

怕Y大的文章被掐掉
我也拍照存證了...


補個圖
ylg55 wrote:
undefined關...(恕刪)


這是真的嗎?你所言屬實嗎?~

那這樣不就犯法了!!~~~

我記得交易上是不能拿回扣的~這樣賣方跟買方不就都有罪了嗎!?

看來這件事沒講明可就麻煩嚕~那個開版的網誌都知道他幫忙網購不只1次以上
如果我是團購負責人

那我會說 幫網友做團購

拿一些"服務費" 不過分吧

哈哈
ylg55 wrote:
如果我是團購負責人那...(恕刪)


媽呀~
我GOOGLE一下
團購的法律責任 有繁體中文的文獻或者討論 台灣幾乎沒有
只有看到一篇團購到 有智慧財產權的文章
其他相關的法律責任都沒有耶...

反而內地的比較多...

GTGT wrote:
那這樣不就犯法了!!~~~

我記得交易上是不能拿回扣的~這樣賣方跟買方不就都有罪了嗎!?


沒有法律規定不能拿回扣啦

只要他們約定好,那是團購負責人跟廠商的事

我們鄉民只要物美價廉,不用眼紅啦


舉例,有些便當店,甚至會主動給招攬生意,幫忙訂便當的總機小姐免費的便當吃咧

這種變相拿回扣的事情,見怪不怪。

幫忙團購,識相的廠商自己也應該主動塞點東西給團主回饋一下

我覺得不用太苛責啦
bolo01 wrote:
沒有法律規定不能拿回...(恕刪)

拿廠商的回扣是一定有罪的,只是說這個案例我不清楚!!
但我們要求的真相是,樓主說ACER的副總對消費者動粗????
是真的嗎??前因後果又是怎樣????
否則就以V大標題殺人法與自己的敘述來說:
主觀認定,ACER的副總因為被殺價殺太多,就對消費者動粗。您只要看那討論串前5頁前50樓,很多網友都是這種看法!!直到第5頁後段,有大大質疑要求V大說清楚。V大內文卻開始一改再改,最後連標題都改了。
那事實真相呢???好像是回扣談判不爽???但事實真相真的就是如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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