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這台筆電也服役了許久,所以產生了讓他退役的念頭,而在腦海閃過的品牌又是Acer,

可能對於這個品牌的情感跟過去的回憶,所以很直覺的有這選擇....因為脫離學生時代太過久遠,也不知道現在的電腦發展到什麼情況,於是就想以自己的筆電為基準,來做一個比較跟選擇,也就是這樣讓我對這一個品牌有了全新的感受。
在輸入電腦的型號後,竟然發現了我這批筆電因為設計上有瑕疵,所以有發布過招回的消息,


但是印像中,從來沒接過招回的通知,於是我就致電給客服詢問此事;這也開始不愉快的開端以及震撼的教育,經過了層層轉接後,是由這中壢直營維修部來做協商....第一時間我請教他為什麼有招回可是都沒有通知客人,他不但沒有回應我的問題,反而問我說『那電腦現在是有什麼問題嗎?』還說他們其實已經在『2014年的時候,把我做過主機板的更換了,現在是還有什麼問題嗎?』那年做機版的更換是因為我硬碟壞軌才送修,acer中壢維修站並沒有告知我的權益,
告訴我我可以選擇:
1.退費
2.換機
3.更換主機板
在沒有告知消費者權利的情況下,就直接做機板的更換。這一點我真的無法接受。
後來維修站的態度實是在非常的消極,於是申請消保官來做調解。
調解過程中,對方聲稱因為沒有顧客資料,所以無法聯絡,又提到我在2014年維修的時候,應該有告知,但是他們沒有證據。最後,他們表示抱歉,但是只能提供的補償方案是以60000賣一台整新機(pt515-51-7730)給我,雖然外面新機的售價當時為70000。
針對他們的回應,本人尊重但不支持,首先就Acer回應沒有顧客資料這一點,其實就是滿嘴的謊話,因為這台8950G就是從中壢直營店裡,由客服人員通知到貨,來做領取的

,再來針對acer提出的後續處置的選擇,本人不可能選擇維修這個選項,



最後連消保官都聽不下去,建議他們可以的話,調整一下他們覺得沒有瑕疵的通知方式以及服務的流程。
以上就是我個人最近的經歷.....
就個人感想,希望我不僅是能扮演以為權益受損的消費者,更希望能夠扮演著吹哨者的角色,且這絕對會是我最後一台acer,從來沒有想像過acer會是這麼樣來對待消費者,就好比電影『黑水風暴』裡面的企業一樣,反正能夠拖過法律追溯期,就海闊天空錢途大好!這樣不難想像,acer的領導人曾經在媒體說過的一段話:『我不是來解決問題的,因為解決的速度會遠遠比不上產生的速度;所以我是來創造價值的。』我想這種處理客人的方式及態度可能也是附加價值的一種吧。

最後覺得這一切應該都是我的問題,因為我不該對這品牌有感情,因為這品牌對你沒熱情...